
“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人类福利监督局在拉脱维亚企业生产的罐头鱼产品反复研究期间对食品流通进行国家监督时表示:JSC Ventspils Fish Cannery,GAMMA-A LLC, “Sabiedrba IMS”LLC,“UNDA”LLC,“Suldusgalaskombinats”LLC透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法规的要求(标签要求不一致) 主要产品的质量分数,主要产品组成部分质量分数的不一致性,能量值和感官指标的不一致性)。 许多不符合既定要求的食品已经退出销售,“该报的新闻服务报道。 “视觉”.
值得注意的是,自1 August 2015以来,指定的拉脱维亚生产商(罐头食品代码1603,1604)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行为暂停。
“对其他制造商的鱼罐头产品的研究仍在继续。 该情况仍在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人类福利监督局的控制之下,“新闻社强调。
应该记得,在3月份的2015中,Rosselkhoznadzor报告说,在位于Rzhev的仓库中的拉脱维亚罐头鱼中发现了一种致癌物质苯并芘。
俄罗斯联邦5月份的29禁止进口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鱼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