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官员的亲属将没收犯罪财产
俄罗斯政府以永久宣布的方式在俄罗斯境内进行的反腐败斗争随着立法举措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有越来越多的倡议,但只有大多数倡议能射出所谓的“牛奶”,但却从未击中靶心。 恰恰是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举措都在丛林中“打败”,所以不可能对盗贼官员进行高质量的反制。 有很多炒作,但通常不会超出新闻界的喧嚣声。 让我们尝试找出新的立法举措是什么。
据报道,宣布这项新倡议的人是杜马刑法委员会成员共产党党派尤里·西内尔希科夫(Yuri Sinelshchikov)的国家杜马代表。 代理人提议修改《俄罗斯联邦刑法》,根据该法,如果调查确定以非法获得的资金购置了该财产,则该财产将从犯有腐败罪行的人的亲属没收。
顺便说一句,这种立法倡议已经提交给国家杜马审议,只是它涉及到没收参加恐怖主义活动者亲属的财产的必要性。 这样一个“进入议会”项目的主要原因是,恐怖分子领导人经常利用从“赞助者”那里获得的资金来改善其亲属的物质福祉。 这项议案一经提交给俄罗斯国会下议院,就立即开始讨论这一事实,那就是将这项倡议扩大到“腐败”家庭的成员是很好的。
当然,以腐败官员的亲属名义注册的犯罪所得财产应被取而代之以国家的主张,这看起来是正确的。 但是,整个问题是,这项倡议和法律本身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在法律的基础上可以发挥作用,与普通民粹主义有多远? 实际上,这个问题甚至可以重新格式化:如果在俄罗斯联邦本身的领土上严格执行所有现行法律(包括《俄罗斯刑法》的规定),是否有必要重新设计立法轮子?
因此,立法倡议可以变成一项成熟的法案,提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收受购买该财产的资金时证明有犯罪成分,则从贿赂者,贪污者和其他腐败官员的亲属手中夺走财产。 这里值得回顾的是,在俄罗斯联邦《刑法》的一般部分中有第15.1章,即“没收财产”。 本章包含几篇文章,分别描述了没收财产的概念和适用《刑法》条款的犯罪。 例如,本章的第104.1条从字面上讲如下:
没收财产是强制性的无偿扣押,并基于对以下财产的定罪而转变为国家所有:
a)因实施第105条第二部分,第111条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第126条第二部分,第127.1条,第127.2条,第141条第二部分,第141.1条,第142条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犯罪而收到的金钱,贵重物品和其他财产,第145.1条(如果犯罪是出于雇佣军的动机),第146、147条,第153-155条(如果犯罪是出于雇佣军的动机),第171.2、174、174.1、183条,第184条的第三和第四部分,第186、187条,第189条,第204条的第三和第四部分205、205.1、205.2、205.3、205.4、205.5、206、208、209、210、212、222、227、228.1,第228.2条第二部分,第228.4、229、231、232、234、240、241、242条,242.1、258.1、275、276、277、278、279、281、282.1、282.2、283.1、285、290、295、307-309、355,第359条的第三部分。 此外,还有一些指定点-全文可以在信息库中找到 IPP“保证金” .
也就是说,例如通过收取贿赂(第290条),商业贿赂(第204条)的指控,法院很可能会决定没收有利于国家的财产(当然这是在独立法院判决的情况下)。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增加没收将对盗用者“发光”的物品的数量。 例如,将《俄罗斯联邦刑法》第291.1条(即“贿赂调解”)引入这一圈子并不是多余的,因为天真地相信调解是在没有自己的“回扣”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超出部分与获取经济利益有关,则有必要考虑是否可能没收根据俄罗斯联邦“超越官方权力”《刑法》第286条定罪的人的财产。 第159条“欺诈”也值得考虑,根据该条,没收财产可以使腐败官员中的罪犯“发光”。
另一件事是,我们所有人都完全理解了整个系统的实际不可操作性。 也就是说,在内部它甚至非常有用:形成了多宗刑事案件,调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获得了薪水,秘书在法庭上辛苦地记录了每个字,但这并不总是有益的。 如果此事涉及到一个庞大的官僚人物,似乎只收集了数十亿美元的证据信息,那么“汽车”就开始转为怠速运转-它“吃掉”了“燃料”,有人压着汽油-发动机轰鸣,车轮顽固地运转不要旋转...
近年来,很难回想起至少有一起腐败案,其中使用俄罗斯联邦《刑法》总则中关于没收财产的条款作出了严厉的有罪判决。 如果有关没收财产的条款对腐败官员本人不起作用(毕竟,他们只是“过失”,那么通常是无辜的,而高级文员的初级助手则被任命有罪,而不是由他们带,以供签名),那么它将起作用吗?关于贪污者的亲戚? 答案很明显...
如果该系统有效地运作,那么即使到现在,由一名或另一名官员的“暴风雨”活动造成的预算损失的资金返还也将没有问题。 官员根本没有时间注册用腐败基金购买的财产,“为了他的叔叔”。 但是,总的来说,该系统是无效的。 事实是,即使有人“被乳房”所吸引,立即证明所有财产(房屋和公寓,昂贵的汽车和外国别墅,金色小雕像和游艇)都是在该人获得正式任命之前购得的。位置。 紧随其后的是《彼得大帝》时代的文件,其中似乎表明市长,州长,副发言人,部长或其他官员有权拥有数百个方形的“房间”。 法院审阅了这些文件并说:是的,一切都是合法获得的,因此,该财产不会因有利于国家而被没收。 亲爱的,在您诚实而又来之不易的卢布别墅或Enz-room公寓中,住着诚实赚得的迈巴赫,梅赛德斯或阿斯顿·马丁斯。 国家没有对您的投诉。 好吧,在预算分配中想想“小流氓”,之后没有建幼儿园,但是侄子的“别墅”的三楼完工了,或者为副市长的妻子买了一辆敞篷车...
因此,在将新计划付诸表决之前,代表们仍然需要考虑一下旧计划的有效性。 否则,您可以用“没收”来堆砌XNUMX个菜园,但是有什么意义呢? 在没收腐败官员本身的财产方面有先例,然后是。 但是,尽管它们还不存在(尽管犯罪活动很明显),但围绕该问题的越来越多的新举措仍会闻到平民主义的味道。
据报道,宣布这项新倡议的人是杜马刑法委员会成员共产党党派尤里·西内尔希科夫(Yuri Sinelshchikov)的国家杜马代表。 代理人提议修改《俄罗斯联邦刑法》,根据该法,如果调查确定以非法获得的资金购置了该财产,则该财产将从犯有腐败罪行的人的亲属没收。
顺便说一句,这种立法倡议已经提交给国家杜马审议,只是它涉及到没收参加恐怖主义活动者亲属的财产的必要性。 这样一个“进入议会”项目的主要原因是,恐怖分子领导人经常利用从“赞助者”那里获得的资金来改善其亲属的物质福祉。 这项议案一经提交给俄罗斯国会下议院,就立即开始讨论这一事实,那就是将这项倡议扩大到“腐败”家庭的成员是很好的。
当然,以腐败官员的亲属名义注册的犯罪所得财产应被取而代之以国家的主张,这看起来是正确的。 但是,整个问题是,这项倡议和法律本身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在法律的基础上可以发挥作用,与普通民粹主义有多远? 实际上,这个问题甚至可以重新格式化:如果在俄罗斯联邦本身的领土上严格执行所有现行法律(包括《俄罗斯刑法》的规定),是否有必要重新设计立法轮子?
因此,立法倡议可以变成一项成熟的法案,提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收受购买该财产的资金时证明有犯罪成分,则从贿赂者,贪污者和其他腐败官员的亲属手中夺走财产。 这里值得回顾的是,在俄罗斯联邦《刑法》的一般部分中有第15.1章,即“没收财产”。 本章包含几篇文章,分别描述了没收财产的概念和适用《刑法》条款的犯罪。 例如,本章的第104.1条从字面上讲如下:
没收财产是强制性的无偿扣押,并基于对以下财产的定罪而转变为国家所有:
a)因实施第105条第二部分,第111条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第126条第二部分,第127.1条,第127.2条,第141条第二部分,第141.1条,第142条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犯罪而收到的金钱,贵重物品和其他财产,第145.1条(如果犯罪是出于雇佣军的动机),第146、147条,第153-155条(如果犯罪是出于雇佣军的动机),第171.2、174、174.1、183条,第184条的第三和第四部分,第186、187条,第189条,第204条的第三和第四部分205、205.1、205.2、205.3、205.4、205.5、206、208、209、210、212、222、227、228.1,第228.2条第二部分,第228.4、229、231、232、234、240、241、242条,242.1、258.1、275、276、277、278、279、281、282.1、282.2、283.1、285、290、295、307-309、355,第359条的第三部分。 此外,还有一些指定点-全文可以在信息库中找到 IPP“保证金” .
也就是说,例如通过收取贿赂(第290条),商业贿赂(第204条)的指控,法院很可能会决定没收有利于国家的财产(当然这是在独立法院判决的情况下)。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增加没收将对盗用者“发光”的物品的数量。 例如,将《俄罗斯联邦刑法》第291.1条(即“贿赂调解”)引入这一圈子并不是多余的,因为天真地相信调解是在没有自己的“回扣”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超出部分与获取经济利益有关,则有必要考虑是否可能没收根据俄罗斯联邦“超越官方权力”《刑法》第286条定罪的人的财产。 第159条“欺诈”也值得考虑,根据该条,没收财产可以使腐败官员中的罪犯“发光”。
另一件事是,我们所有人都完全理解了整个系统的实际不可操作性。 也就是说,在内部它甚至非常有用:形成了多宗刑事案件,调查人员,检察官和法官获得了薪水,秘书在法庭上辛苦地记录了每个字,但这并不总是有益的。 如果此事涉及到一个庞大的官僚人物,似乎只收集了数十亿美元的证据信息,那么“汽车”就开始转为怠速运转-它“吃掉”了“燃料”,有人压着汽油-发动机轰鸣,车轮顽固地运转不要旋转...
近年来,很难回想起至少有一起腐败案,其中使用俄罗斯联邦《刑法》总则中关于没收财产的条款作出了严厉的有罪判决。 如果有关没收财产的条款对腐败官员本人不起作用(毕竟,他们只是“过失”,那么通常是无辜的,而高级文员的初级助手则被任命有罪,而不是由他们带,以供签名),那么它将起作用吗?关于贪污者的亲戚? 答案很明显...
如果该系统有效地运作,那么即使到现在,由一名或另一名官员的“暴风雨”活动造成的预算损失的资金返还也将没有问题。 官员根本没有时间注册用腐败基金购买的财产,“为了他的叔叔”。 但是,总的来说,该系统是无效的。 事实是,即使有人“被乳房”所吸引,立即证明所有财产(房屋和公寓,昂贵的汽车和外国别墅,金色小雕像和游艇)都是在该人获得正式任命之前购得的。位置。 紧随其后的是《彼得大帝》时代的文件,其中似乎表明市长,州长,副发言人,部长或其他官员有权拥有数百个方形的“房间”。 法院审阅了这些文件并说:是的,一切都是合法获得的,因此,该财产不会因有利于国家而被没收。 亲爱的,在您诚实而又来之不易的卢布别墅或Enz-room公寓中,住着诚实赚得的迈巴赫,梅赛德斯或阿斯顿·马丁斯。 国家没有对您的投诉。 好吧,在预算分配中想想“小流氓”,之后没有建幼儿园,但是侄子的“别墅”的三楼完工了,或者为副市长的妻子买了一辆敞篷车...
因此,在将新计划付诸表决之前,代表们仍然需要考虑一下旧计划的有效性。 否则,您可以用“没收”来堆砌XNUMX个菜园,但是有什么意义呢? 在没收腐败官员本身的财产方面有先例,然后是。 但是,尽管它们还不存在(尽管犯罪活动很明显),但围绕该问题的越来越多的新举措仍会闻到平民主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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