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腐败或建立Pax Americ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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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的域外性质

在“Dollar Racket”一文中,我谈到了近年来美国采用了大量具有域外性质的法律。 这些法律规定了个人和法人实体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的责任。 这些法律的责任不仅可能出现在美国居民之间,也可能出现在非居民 - 公司,银行,其他国家的公民之间。

美国比任何其他州都有能力惩罚非居民。 或者控制它们。

首先,外国个人和法人实体在美国银行存款,相当于数万亿美元。 例如,根据Zbigniew Brzezinski的说法,只有俄罗斯公民在美国银行持有约500十亿美元。

其次,所有国际支付中最大的一部分是以美元进行的; 交易通过美国银行从世界各地的银行开立的代理账户进行。

第三,许多外国公司和银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他们的股票,债券和美国白条(ADR)在美国股票市场上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 - 全球领先的交易平台。 在上一次金融危机前夕,其总资本额达到21万亿。 美元。 来自447国家的外国公司的47证券总市值为7,5万亿,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美元。

第四,许多外国公司和银行收购了美国股份公司的资本,开设代表处,分支机构,创建子公司。 换句话说,外国企业在美国经济中拥有非常令人印象深刻的资产。 因此,美国银行业的20%资产属于外国银行。

因此,美国当局有机会对非美国违法者处以罚款,阻止国际美元付款,逮捕各种资产,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等。 我们不再谈论美国当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其他国际金融和经济组织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的可能性,美国有“控制权”。

律师确定了以下哪些领域的美国法律特别明显:反腐败斗争; 打击恐怖主义; 打击洗钱活动; 侵犯人权; 保护竞争(打击垄断); 保护知识产权; 证券市场监管; 打击逃税的斗争; 防止核扩散 武器。 域外法律实际上允许美国干涉其他国家的内部生活,逐渐将其置于其控制之下。 这些法律也被用作对公民,政治家,公司负责人和其他国家银行进行恐吓的武器。 这种法律的最新例子之一是马格尼茨基法案。

美国不同年份通过的对古巴,朝鲜和伊朗制裁的法律具有明显的域外性质。 总的来说,美国今天宣布对14国家实施制裁......必须强调的是,美国关于制裁个别国家的法律可能是几十年前具有域外性质的唯一法律类别。 因此,回到二十世纪的70,美国试图破坏苏联与西欧公司之间的天然气管道交易(“世纪交易”)。 然后签署了向苏联供应管道,压缩机和特殊管道阀门的合同。 华盛顿对欧洲供应商采取了各种影响力,尽管最终实现了“世纪交易”。 今天,美国对不受欢迎的国家和与“流氓”国家合作的公司实施制裁,相应的域外法律不仅在联邦一级采用,而且已经在各州一级采用。 与美国政府黑名单上列出的州合作,国家法律禁止从外国公司采购商品和服务。

在9月11 2001事件发生之后,美国法律的域外性质急剧增加。 当时,美国通过了一项法律,通常称为“爱国者法”,该法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为借口,给予美国政府机构,特别服务和法院更大的权力干预其他国家的事务。 很久以前采用的一些美国法律现在才开始显露出其域外潜力。

美国“反腐败法”

特别是这样的法律是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FCPA),该法在1977年度生效。 它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禁止贿赂外国官员的法律,但直到过去十年中期,它才被很少使用。 采用这项法律的动力是1977年爆发的丑闻。 丑闻的核心是美国飞机制造公司洛克希德和日本政府。 事实证明,洛克希德已经系统地向高级日本官员行贿,以接受“朝阳之地”的命令。 结束了 故事 日本政府辞职,美国国会紧急制定并通过了一项关于海外腐败的法律。 当时,法律的最前沿针对的是美国公司;相反,在贿赂外国官员时,对美国的个人和法人实施了严厉的惩罚。 这项法律对美国产生了不同的后果。 一方面,他提高了美国的声誉,宣布了对国内外腐败的毫不妥协的斗争。 另一方面,与贿赂获得有利可图的合同的外国公司相比,这项法律使美国企业处于劣势。 其他国家的法律只能通过在本国境内使用贿赂来起诉腐败官员,但不能在他们之外起诉。 此外,一些欧洲国家的法律甚至鼓励这种做法。 例如,德国法律允许将贿赂费用列入国外生产成本 - 它们被归类为“间接费用”,并且有资格作为促进德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推广的费用。 美国统治集团企图强迫其他国家采用类似于FCPA的法律并没有成功。 10月,美国商务部1995在中央情报局和其他情报机构的协助下,为国会准备了一份封闭的报告,并为公众提供了一份关于外国竞争对手贿赂美国企业的简短公开资料。 该报告的作者称,从1月1994到9月1995期间,美国公司因海外公司的不公平竞争而失去了价值约XXUMX亿的海外合同,外国公司对负责制造的外国官员使用了非法的“激励措施”解决方案。

在通过“反海外腐败法”仅仅二十年后,华盛顿设法在让其他国家参与打击外国腐败方面取得了突破。 12月,经合组织1997在经合组织框架内通过了“关于在国际交易中贿赂外国政府官员的公约”。 “公约”要求签署国制定国内法,将贿赂外国官员定为刑事犯罪。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约是美国在1998中期批准的,自二月1999起,它开始生效。 1月1999,欧洲委员会通过了“反腐败刑法公约”。 11月1999,欧洲委员会通过另一份文件 - “反腐败民法公约”。 最后,在10月31的2003上,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今天它由140国家签署。 美国和俄罗斯签署并批准了该公约。 签署和批准该公约的国家有义务在其国内立法中对根据本公约确立的所有犯罪进行刑事定罪。 “公约”为一国在其他国家领土实施国家反腐败立法创造了某些先决条件。

任何国家的腐败问题一直都很严重,但今天腐败的外部经济方面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高科技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国际竞争,获得自然资源开发的特许权和许可证,私有化计划下的资产收购等正在加剧。 根据对经合组织专家的非常保守的估计,每年约有100亿以全球贿赂的形式支付,其中30%的这一数额被公司用于在海外推广其商业项目。 许多欧洲国家在加入上述公约(或对以前存在的公约进行修改和补充)后,都采用了自己的反腐败法。 它们没有像美国FCPA法那样具有明显的域外性质。 也许,除了英国议会于4月2010采用的英国反贿赂法案(英国反贿赂法案 - UKBA),并于7月1 2011生效。

FCPA:睡眠法开始奏效

在2007-2008中 在美国,由于涉嫌在反海外腐败法中犯下腐败行为而导致的案件数量急剧增加。 如果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平均而言,同时调查的数量不超过十,在2008中,此类案件的数量超过了100。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这些案件的非居民公司的数量已经超过了美国公司的数量。 对非居民公司进行调查的理由是,外国公司在美国经济领域出现部分资产和业务,美国投资者(个人和法人)参与外国公司资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等正式时刻。 甚至考虑到外国公司通过美国银行代理账户转移资金的时刻。 也就是说,即使美国的公司没有进行任何商业运营,也可以启动针对外国公司的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货币(贿赂)的转移可以由没有美国公民身份或甚至不允许在美国居住的人进行。 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并继续)。

戴姆勒和西门子(德国),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挪威),DPC天津(中国)和Vetco Gray(英国)只是根据FCPA起诉的非美国公司的一些例子,这些公司是为了向美国以外的非美国官员行贿。 德国关注的西门子(2008年)在罚款方面仍处于第一位。 在重大案件中,我们还可以提到一个案例,在2009,两家美国公司同意支付579百万美元,以对尼日利亚各种FCPA违规行为的制裁形式收取费用。 尽管如此,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的大部分调查都涉及非居民公司。 随着2009的出现,人们开始广泛迫害个人,不仅是美国公民,还包括违反美国法律的外国人。

FCPA中的份额示例:西门子和戴姆勒

到目前为止,FCPA调查中最大的仍然是德国关注西门子的业务。 在1999到2006期间,他被指控在各国贿赂总金额为1,3亿欧元。 特别是,在联合国石油换粮食方案以及委内瑞拉,孟加拉国,阿根廷,法国,尼日利亚,土耳其,意大利,中国,以色列等国,伊拉克的腐败问题尤为突出。越南,俄罗斯和墨西哥。

在2008结束时,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资助了德国人对800在全球范围内贿赂数百万美元的担忧。 此外,为了进一步调查违规行为,西门子致力于为独立审计员提供访问其文档的权限。 应该指出的是,即使有友好的和解和数百万美元的赔偿,属于FCPA范围的非美国公司也会在指定的独立审计师(通常是美国律师或法官)的控制下工作多年。 这是美国对外国公司的另一种杠杆作用。

受到的惩罚和西门子的高层管理人员。 8月,2008被判处第一个犯罪者,该负责医疗设备贸易的前负责人。 他因缓刑被判处两年徒刑,并支付108千欧元的罚款。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有罪,罪犯供认不讳。 两位前西门子主席Heinrich von Pierer和Klaus Kleinfeld否认他们知道非法付款。 董事会成员被解雇 - 只有8人。 他们每个人都必须部分弥补关注的损失(从0,5回收到4百万欧元)。

德国汽车公司戴姆勒(Daimler)在美国司法部(FCPA)框架下发起的2010爆发了丑闻。 根据美国外交部的说法,这种关注在22国家制造了一整套贿赂官员的制度,以获得有利可图的订单。 1998-2008期间的贿赂总额。 估计为51百万。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戴姆勒同意向XAUMX百万美元的美国当局支付法外处罚。 公司控制执行针对戴姆勒的综合计划,特别是其对“反海外腐败法”(FCPA)的遵守情况,在未来三年内委托给一名美国法官。 法院还下令关注采取其他一些措施。 首先,使所有戴姆勒子公司符合管辖法律和公司代码。 其次,决定由戴姆勒分公司的当地领导和其他员工的任命应仅由决策并在公司中央办公室的指导下完成。 第三,该关注承诺扩大戴姆勒国际培训计划,包括定期会议,培训研讨会,培训和信息交流。 第四,戴姆勒被要求设立一个专门部门来监督反腐败立法的遵守情况。

美国的“最小接触”原则。 美国的恐惧症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外国公司被美国当局“迷住”,理由是这些公司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成员(它们被列入“上市”)。 一些非居民公司对激活FCPA法律的应用的反应是退出美国股票市场。 因此,在5月2010,同样的戴姆勒宣布有意从纽约证券交易所撤回证券。 戴姆勒首席财务官博多韦伯(Bodo Uebber)解释说,这一步旨在降低管理成本并简化报告。 在纽约,只有该集团的一小部分股票上市,约占总数的5%(证券的主要交易点仍然是法兰克福的股票交易所)。 离开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原因显然是在此之后没有必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财务报表。

4月,另一家德国公司德国电信2010也决定停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2月2011,斯图加特检察官办公室对德国电信和大众汽车的担忧进行了调查。 调查人员怀疑他们的前任经理,他们监督足球赞助,腐败。 德国电信似乎采取了预防措施,以免向美国当局支付罚款。

不再需要说许多欧洲公司正在试图摆脱美国血统的股东。 毕竟,如果在公司中美国个人和法人实体的份额超过10%的资本,则根据FCPA法律,这样的公司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欧洲银行同样对客户持谨慎态度。 如果他们是美国籍的人,他们可能会被拒绝开立存款账户。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欧洲银行担心其他美国法律的“上限” - FATCA(“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 这是2010年度采用的外国账户税收法,具有域外行为的所有迹象。 事实上,美国税务管理局计划将美国境外的所有银行变成其税务代理人,并惩罚非美国银行不正当履行代理职能。 非美国银行可能会因美国客户向美国财政部不缴纳税款而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根据FCPA法律,与腐败相关的一些不愉快的故事。

律师称之为“最小接触”原则。 其实质是,即使是非美国公司与美国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最小联系,也可能导致非美国公司获得美国人的地位。 这不是美国的合法或自然人,但已经是根据美国法律负有法律责任的人。 如FATCA或FCPA。

FCPA:美国情报的作用

负责实施FCPA的主要组织是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 成功实施FCPA的先决条件是这些组织获得的信息确认了美国公民和直接或间接与美国商业和美国有关的公司或非居民贿赂外国官员的事实。 或者,至少,获取引起怀疑已发生腐败的信息。 或者有意进入腐败关系的信息(FCPA也会惩罚意图!)。 即便对德国关注的西门子调查表明,有时直接证据显然不足以指控腐败。 这个问题的一部分,美国当局试图在本世纪初解决,当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在互联网上开通“热线”,以便任何私人和任何公司都可以举报腐败或违反FCPA法律。 在美国上一次金融危机之后,多德 - 弗兰克法案获得通过(由美国总统在2010签署,在2011生效)。 它的全名是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 这个定律非常庞大(超过2300文本页面)。 让我们转向其中的一项创新 - 财务信息研究所。 法律规定,拥有美国人身份的美国和非美国公司的员工有机会向美国各组织和机构(税务局,证券委员会,财政部,司法部和美国财政部)报告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等)包括违反FCPA的行为。 如果确认违规行为并向违规公司收取罚款,自愿代理人 - 线人有权获得平均从10到30%应计罚款的报酬。

显然,为了使FCPA法律有效运作,上述所有内容都是必要的,但还不够。 使用特殊工具和方法需要信息。 简而言之,您需要连接特殊服务。 几乎从法律一开始,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就参与其实施,其中甚至创建了一个负责FCPA的特殊单位。 然而,媒体不时在与FCPA有关的情况下,还有其他美国情报机构被提及 - 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美国财政部的金融情报以及其他一些情报机构。

当冷战结束并且美国特殊服务部门失业时,可以说,他们的工作人员和预算将会减少。 然而,特别服务说客成功地重新安排了他们在新环境中的活动。 他们在美国境外活动的主要焦点已成为经济情报,经济情报中的首要任务是获取有关腐败案件的信息,这些案件被视为违反FCPA法律并对美国在世界上的利益构成威胁。 因此,美国中央情报局和其他美国情报机构参与编写美国商务部关于美国境外腐败的报告,该报告在国会年度提交给1995。 该报告是为了让美国特殊服务公司在美国及其他地区接受FCPA情报任务。

与爱德华·斯诺登的启示相关的丑闻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尖锐:美国情报部门在欧洲发展这种暴力活动的目的是什么,被认为是美国的盟友? 在没有声称是完整答案的情况下,让我们同样断言:除其他事项外,还要监督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这些法律具有域外性质。 有关此类违法行为的信息对于美国统治集团对欧洲和世界建立有效的经济和政治控制是必要的。
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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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ech与Zatulinki
    0
    13 August 2013 18:43
    美国政府机构向其他国家服从法律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冲突。
    这是一枚定时炸弹-必须有人抵制美国企图征服全世界的企图。
  2. 0
    13 August 2013 18:52
    各地的美国人都nose之以鼻,告诉某人如何生活以及该怎么做。 我希望尽快看到他们的轰然倒下,最好是决赛。
  3. +1
    13 August 2013 19:03
    “不要将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他们开始越来越多地说出这种破旧的思想,它仍然只是为了引导人们重新阅读/理解俄罗斯的民间谚语和谚语,并重复/理解科兹马·普鲁特科夫的大多数谚语。 也许那会带来更好和合乎逻辑的一面。
    上帝保佑我们。
  4. CPA
    +1
    13 August 2013 19:42
    他们可能会采取不坏的法律,只有当局和人民是不同类型的代表。因此,所有法律都有双重(三重底)。正如我的朋友所说:鹰派统治着一群多样化的pichuzhek。所以这一切生物看到了它法律和鹰 - svoe.Gubo说,美国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