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3年:英国尚未诞生的一年

该地图(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取自格哈德·墨卡托的《地图集或宇宙志》(1607 年)第二版。
教科书喜欢反复强调,大不列颠诞生于1603年3月24日,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加冕英格兰王位之时。但事实上,那一夜诞生的却是截然不同的事物,而詹姆斯二世对此心知肚明。
一个便于重复的谬论
1603年3月24日夜,伊丽莎白一世在里士满驾崩。英国枢密院仿佛已为此筹划多年:数小时内,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被宣布为英格兰国王,即詹姆斯一世。一名信使立即赶往爱丁堡。六周后,詹姆斯一世进入伦敦。7月25日,圣詹姆斯日,加冕典礼在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他正式成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三重王冠的持有者。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之死》(法语:La Mort d'Élisabeth Ire),法国画家保罗·德拉罗什于1828年创作的油画。
这就是学校公式的由来:1603 年是大不列颠诞生的年份。
公式很完美,只有日期错了。
那个三月的夜晚诞生的并非大不列颠,而是一个共主邦联——一个由一人执掌多个王冠,但其下属各邦仍保持各自独立运作的政体。大不列颠作为一个国家,直到1707年才正式出现,整整一百零四年之后。这期间的差距并非源于历法,而是法律、议会和教会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胜过了王室的雄辩。
1603年3月究竟发生了什么?
枢密院迅速拥立新国王的做法具有欺骗性。这种速度并非精心策划,而是运气使然:詹姆斯恰好是唯一一个能让所有需要被取悦的人都满意的人。
伊丽莎白没有留下继承人。她直到临终前才公开指定继承人,但私下里她倾向于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她的逻辑既简单又冷酷:“血统与宗教”。血统——因为詹姆斯是亨利八世的姐姐玛格丽特·都铎的曾孙,因此与都铎王朝有着合法的血缘关系。宗教——因为他是新教徒,而从主教到商人,所有人都害怕天主教徒重返英国王位。候选名单上的天主教徒包括一位西班牙公主,以及在某种解读下,阿拉贝拉·斯图亚特。但英国没有人希望玛丽·都铎焚烧新教徒的惨剧重演;这种理由比任何王朝方面的考量都更有说服力。

这是英格兰和爱尔兰国王詹姆斯一世(又称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的肖像画。该画由宫廷画家丹尼尔·迈滕斯于1621年创作。
詹姆斯一世于1603年5月7日抵达伦敦,开始了他的英格兰国王统治。他同时也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国王,只是头衔不同,法律传统不同,议会不同,教会也不同。在他统治伦敦的22年间,他只在1617年返回苏格兰过一次,待了几个月的夏天。
《血统与宗教》:雅各的权利从何而来?
要了解为什么在1603年,苏格兰国王会成为英国女王最近的新教亲属,我们需要将时间倒回整整一百年。15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迎娶了亨利七世的长女玛格丽特·都铎。这场婚姻是1502年《永久和平条约》的一部分,旨在缓和两个传统上敌对的君主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当时没有人会想到,一个世纪后,正是通过这条血脉,一位苏格兰斯图亚特王朝的后裔会来到伦敦。
伊丽莎白一世去世时,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平衡已岌岌可危。英格兰人口约400万至420万,而苏格兰人口约100万。必须指出的是,这些数字并非绝对:17世纪苏格兰北部的人口统计数据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教区登记簿的推测,历史学家至今仍在争论其中的细节。但总体趋势是清晰的,苏格兰精英阶层对此心知肚明。对苏格兰国王而言,夺取英格兰王位固然是一项成就;但如何在不被邻国吞并的情况下,将这一成就转化为真正的联合,则要困难得多。
雅科夫是最稳妥的选择。他当选时务实低调。
共主邦联:共同的君主,不同的邦国
与后来的教科书不同,当时的人们并没有将个人联合与国家统一混为一谈。他们直截了当地称之为“不完美的联合”。
这些缺陷源于制度本身。英格兰保留了位于威斯敏斯特的议会,苏格兰保留了三级议会,爱尔兰保留了位于都柏林的议会。英格兰教会及其主教制、苏格兰长老会以及爱尔兰天主教徒占多数但名义上属于圣公会体制的地区——三个宗教团体同属一个王室。苏格兰法律深受罗马法和教会法的影响,与英格兰普通法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不同的法律基础、不同的逻辑、不同的法庭举证方法。
17世纪初的宣传册作者们主要将联合视为一种军事优势:“每个王国的港口都如同入侵对方的大门。”如今,这些大门已经关闭。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开战在技术上已不可能:他们共用一位总司令。这无疑是一项巨大的安全优势,但仅凭这一点显然不足以建立一个共同的国家。
詹姆斯随后从事了在今天看来是自我宣传的行为,但在17世纪初,这被称为“彰显王权”。1604年10月,颁布了一项公告:从此以后,他的称号将是“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国王”。拉丁文铭文出现在了国玺上。 不列颠王英国律师们抿着嘴,指出法律上正确的头衔仍然是“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但詹姆斯更进一步:他下令设计一面旗帜,将英格兰的圣乔治十字和苏格兰的圣安德鲁十字结合在一起——这便是未来英国国旗的雏形。他还发行了一枚名为“团结”(Unite)的金币,上面刻有拉丁文格言。 Faciam eos in gentem unam (“我要让他们成为一个民族”)。他修改了纹章:以前盾牌上是两只独角兽,现在换成了一头英国狮子和一头苏格兰独角兽。
在这座象征性的建筑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项物质创新:1603 年开通的伦敦与爱丁堡之间的定期邮政服务。
詹姆斯一世如何试图创建一个真正的大不列颠——却最终失败了
詹姆斯一世本人也明白,个人联合还不足以称之为大不列颠。他努力完善这一联合体。
1604年,他在英国议会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了他的目标:两个王国“完美联合”,“一个国家”在“一位国王”的统治下。1607年,他重申了这一理念:“法律和人民的完美联合”,臣民的“归化”。这背后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包括专员、投票和法律准备。1603年的英国法案授权任命专员进行谈判。1604年8月,在珀斯召开的苏格兰议会通过了一项“英格兰和苏格兰联合法案”。由此,詹姆斯党联盟拉开序幕,这是1604年至1607年间试图将共同的王冠转变为共同国家的尝试。
英国律师和议员将这份草案视为威胁。如果新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获得承认,英国议会将无法再以“英格兰”的名义独立于苏格兰立法。这意味着将建立一个统一的议会,并重组整个宪政结构。此外,国王还将获得凌驾于正常议会程序之上的统治“新王国”的特殊权力。对于珍视自身特权的英国人来说,这种情况是不可接受的。
苏格兰人也有类似的担忧。如果联合过度,苏格兰的“古老法律、特权和自由”就有可能被英国体制吞并。苏格兰商人渴望进入英国市场和殖民地贸易,但绝不愿以放弃国家地位为代价。
此外,还有外部因素。1604年,法国大使郑重建议国王尝试从内部瓦解英格兰-苏格兰联盟,尤其是在英格兰与西班牙媾和的情况下。其暗示显而易见:外部势力会利用新联盟结构中的任何裂痕。
因此,正如一位现代历史学家所言,1607年的协议沦为詹姆斯一世初衷的黯然失色。双方鲜有共识:旧的“敌对法律”(用于规范边境制度)被废除,跨境管辖权的准则得到协调,贸易联系得到扩大。统一议会甚至连认真讨论都没有。法律、教会和各种机构依然如故。
然而,历史学家对此持有不同意见。一些人认为,詹姆斯一世只是未能与英国法律界达成共识,因此无法推动议会通过这项计划——如果采取不同的策略,议会或许会同意。另一些人则认为,这项计划从根本上就注定失败:没有哪个精英阶层愿意放弃他们的议会和权利,无论国王如何慷慨陈词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很可能,这两种说法都各有道理。大不列颠当时尚未诞生。一个先例已经形成,一百年后,人们会再次审视这一先例。
个人联合体改变了什么?
1603年改变了一些事情,但并非人们通常认为的那一年所改变的事情。
关键在于:英格兰-苏格兰战争的时代已经结束。几个世纪以来,苏格兰一直与法国结盟,奉行“古老同盟”(Auld Alliance),即对抗英格兰的古老法苏条约。16世纪60年代的苏格兰宗教改革削弱了这一联盟,并最终在1560年的《爱丁堡条约》中彻底终结。当时,“圣公会贵族”(Lords of the Congregation)将苏格兰转向了信奉新教的英格兰。两国王室的联合使该联盟失去了任何意义:与自己的国王作战注定徒劳无功。这重塑了整个北欧的战略格局。
宫廷的组成也发生了变化。苏格兰贵族随詹姆斯一世来到伦敦,占据了职位,领取了养老金和土地。英国统治阶层很快就创造了一个带有讽刺意味的说法——“国王的苏格兰卧室”。在我看来,这或许是对整个体系最诚实的自我描述:虽然统一的国家尚未建立,但他们已经开始对“外来者”抱有嫉妒之心。议会不时要求遏制“外来者”的影响力。然而,苏格兰朝臣们在伦敦安顿下来,并逐渐融入了新的全英精英阶层。
宗教问题依然悬而未决。1605年11月5日,伦敦的火药阴谋败露:一群英国天主教徒企图炸毁议会大厦,连同国王一起炸死。这是第一个响亮的信号:一位信奉新教的君主虽然降低了天主教徒复仇的风险,但并未彻底消除这种风险。与此同时,在苏格兰,詹姆斯一世开始谨慎地将长老会教会向圣公会模式转变,并遭遇了阻力。这种阻力在一代人之后,在他儿子查理一世统治时期,最终演变为盟约运动和内战。

英国艺术家亚伯拉罕·库珀的画作《奥利弗·克伦威尔在马斯顿荒原》。
证明大不列颠并非诞生于1603年的最佳证据,出现在半个世纪之后。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决后,共主邦联彻底瓦解。英格兰宣布成立共和国,而苏格兰则立即拥立查理二世为王,这导致了战争和英格兰的征服。奥利弗·克伦威尔以武力解决了这一问题:他征服了苏格兰,并在1654年颁布了《联合法令》(1657年经议会法案确认),在英联邦内部建立了一个联合体,有时被称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英国国家。在学术界,人们不愿将“国家”一词用于1654年,这也不难理解:当时的“国家”建立在占领驻军的基础上,而非制度上的融合。无论如何,这一建构并未在其缔造者之后继续存在。1660年复辟后,克伦威尔的联合体被废除,共主邦联得以恢复。如果 1603 年真的诞生了一个共同体,那么如此轻易地将其解体是不可能的。
1707年的议会联盟并非源于空谈,而是源于困境。英格兰通过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将王位移交给汉诺威王朝。苏格兰则通过《安全法》保留了选择其他君主的权利。共主联盟本身岌岌可危。雪上加霜的是,苏格兰试图在巴拿马建立殖民地的“达连计划”也以失败告终,最终导致财政灾难。苏格兰精英面临着抉择:要么与英格兰完全联合,进入英格兰市场;要么走向经济崩溃。1707年5月1日,《联合法案》正式生效。大不列颠王国由此诞生,议会设在威斯敏斯特。苏格兰法律和长老会得以保留:一个世纪以来共主联盟的教训并未被他们遗忘。1801年,爱尔兰也并入了这一版图。
那么,1603年诞生了什么?
直白地说:一位国王统治三个王位,实行共同的外交政策——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三个议会、三套法律体系和三个教会。米字旗如今已然存在,但它更多地象征着未来。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不再有战争;取而代之的是,未来一百年里,这两个王国将如何共存,将展开激烈的辩论。
大不列颠诞生于1707年。若没有1603年,它便不复存在。长达百年的共主邦联时期,各方亲身经历了精英阶层能够容忍的妥协、可以消除的界限以及不可逾越的禁忌。当各方在18世纪初坐到谈判桌前,寻求真正的联合时,他们身后已是百年共治、詹姆斯党联盟的失败、克伦威尔的经验以及达连计划的失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707年的联合才成为可能。
“如果没有1603年就不会有1707年”这一论点是整个逻辑中最薄弱的环节:反事实。 历史 没人对此进行过著述,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无法证实。但如果我们考察1706-1707年的谈判过程,其中不断提及“联合统治的经验”、詹姆斯党委员会以及克伦威尔的失败,那么所谓“一个世纪的准备”的说法就比其他任何解释都更有说服力。
所以,“大不列颠诞生于1603年”这个公式有点像教科书:日期没错,但其他一切都需要推敲。詹姆斯一世头上的王冠清晰可见。它并没有统一议会、法律、教会和市场,但话说回来,它们本来就不符合教科书的公式。接下来的一百年里,这些王国各自为政,彼此之间达成和解。或者说,没有达成和解。
1603 年 3 月 24 日发生的事情,事后看来最为清晰:英国不得不又等了一百零四年,而这一百零四年是另一个故事,而不是詹姆斯加冕礼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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