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地区的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优缺点

因此,在1898年8月底,决定在已开工建造的“佩列斯韦特”号和“奥斯利亚巴”号之外,再建造八艘新的舰队战列舰,“以满足远东地区的需要”。这项建造工程的资金拨款也获得了批准。
现在需要确定计划建造的舰艇的设计方案,以及国内造船厂将建造多少艘,国外又将建造多少艘。当然,国内建造是首要任务。俄罗斯帝国的海军将领们对本国经济并无敌意,他们非常清楚军工合同如何刺激国内工业发展。因此,他们决定首先确定自己能够建造多少艘舰艇,然后再计算需要向外国承包商订购多少艘战列舰。
但为什么又是“佩列斯韦茨”呢?
В 螺旋桨状态循环 我详细描述了这种舰船在俄罗斯帝国出现的原因。 舰队 可以说,这是命中注定的。但是,当面临与日本人对抗的问题时,尽管他们实力较弱,为什么还要重新考虑佩列斯韦特计划?最终,佩列斯韦特计划又为何被否决?
1897年12月,我国海军将领认为,在远东地区集中部署的10艘战列舰中,俄罗斯帝国只能建造一半:即1895-1902年建造计划中计划建造的舰艇。因此,剩余5艘战列舰的订单将下达给国外。
但在1898年3月2日由海军部长P.P. Tyrtov主持的一次会议上,这一比例发生了显著变化。当时认为,圣彼得堡港除了“奥斯利亚比亚”号之外,还能再建造一艘战列舰;波罗的海造船厂除了“佩列斯韦特”号之外,还能再建造四到五艘战列舰!这样一来,只需要从国外订购两到三艘战列舰即可。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结果,但只有在一个关键条件下才能实现:新船必须按照佩列斯韦特的设计订购——而且不能采用其他设计。
军舰建造延误的主要原因是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供应中断。造成供应中断的部分原因是承包商收到的图纸严重滞后。此外,即使收到图纸,也常常需要修改。在当时的俄罗斯帝国,新舰设计在图纸尚未及时完成的情况下就已完成,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而一旦图纸完成,又会不断进行改进和设计变更,导致图纸需要重新绘制。佩列斯韦特级战舰就是一个例子,根据最初的设计,该级战舰原本应该配备一门6英寸主炮。 炮兵 最初是共用一个炮台,后来搬到了单独的炮台。
因此,“佩列斯韦特”号的建造图纸在1889年3月就已经基本完成,即便有些部分尚未完成,在建造第三艘及后续战列舰时也依然能够及时到位。拥有这些图纸除了减少供应中断外,还带来了另一个优势。“佩列斯韦特”号计划尽快下水;事实上,它于1898年5月7日下水。因此,建造姊妹舰的工作可以立即开始。与此同时,设计一艘新舰需要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波罗的海造船厂的船台在“佩列斯韦特”号下水后就不得不停工。
蓝图的可获得性是“佩列斯韦特”号战列舰项目相对于其他任何可能方案的首要且真正决定性优势。但这远非其唯一优势。
第二个优势在于大规模生产。波罗的海造船厂和圣彼得堡港的承包商已经完全掌握或正在掌握他们所订购的部件、装甲和其他组件的生产技术。未来接到相同部件的订单,承包商无需掌握任何新技术,只需扩大生产规模即可,而且这种扩大生产可以立即开始,无需等待新的设计。因此,国内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能够生产的装备总数量超过了新战舰所需的装备数量。
此外,波罗的海造船厂和圣彼得堡港都已研制出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的生产工装,许多先前完成的工作无需在批量建造过程中重复进行。这不仅加快了建造速度,也降低了批量生产的成本。
1898年3月2日出席会议的造船总局局长V.P.韦尔霍夫斯基断言,奥布霍夫造船厂和伊若拉造船厂有能力在1904年之前为该计划中的全部10艘战列舰提供装甲。海军炮兵总监A.S.克罗特科夫少将报告称,奥布霍夫造船厂有能力在1903年5月之前生产出这10艘战列舰所需的全部火炮。所有这些都表明,完全不向外国订购任何东西,而是在国内造船厂建造全部10艘战列舰的想法是可行的。
当然,这样的计划不可能不与造船厂协商就通过。他们没有被邀请参加这次会议,但很快人们就意识到,这实在令人遗憾。
与那些乐观的海军将领不同,波罗的海造船厂的管理层对自身能力有着更为务实的看法,并承诺除了“佩列斯韦特”号之外,最多只建造三艘同设计的战列舰。第一艘将在“佩列斯韦特”号下水后立即开工,第二艘在“格罗莫博伊”号之后,第三艘在第一艘之后。
但是,在自己的造船厂建造全部 10 艘战列舰的想法非常诱人,因此,最高指挥部一度认真考虑同意波罗的海造船厂的理由,从而给它建造 4 艘战列舰,包括“佩列斯韦特”号,并指示圣彼得堡港除了建造“奥斯利亚巴”号之外,还要建造另外 5 艘中队战列舰!
尽管圣彼得堡港的造船厂当时一片混乱(我曾在文章中描述过这种情况),但情况依然如此。 《世纪之交俄罗斯帝国国有造船厂管理的特殊性:人事问题》 и “关于奥斯利亚比亚大厦建设质量可能低于预期的原因”我还想提醒各位,1898 年末,国营造船厂的工作质量和速度引发了一场非常严重的丑闻,海军部被迫承认并匆忙纠正了现有的缺陷。
海军将领们在这件事上与现实脱节的程度,可以从一个简单的事实中看出。GUKiS下令,在“奥斯利亚比亚”号和“戴安娜”号下水后,圣彼得堡港立即开始建造两艘与“奥斯利亚比亚”号类似的战列舰,但船体不覆铜。别忘了,当时的GUKiS由圣彼得堡港前任负责人V.P.韦尔霍夫斯基指挥,按理说,他至少应该对所管理的企业的能力有所了解。
这项决定可以追溯到1898年4月8日。而早在1898年4月13日,圣彼得堡港代理司令、海军中将K.K. de Livron就已报告说,这项命令无法执行,因为建造装甲巡洋舰“戴安娜”号的木制船台尺寸过窄,根本无法容纳“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我并不要求V.P. Verkhovsky对生产过程了如指掌,但他至少应该知道他所管辖的企业的主要船台尺寸吧?
总的来说,在研发过程中,很明显,自行建造全部 10 艘战列舰的想法,说得委婉些,是过于乐观的,仍然需要从国外订购一定数量的舰艇。
但为什么不是佩列斯韦茨家族呢?
我上面列出了佩列斯韦特系列战列舰的主要优点,但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不出所料,第一个绊脚石是这些战列舰的10英寸主炮。然而,海军将领们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达成共识。
1898年3月2日的会议上,除了上文提到的V.P.韦尔霍夫斯基和P.P.蒂尔托夫之外,出席会议的还有海军中将I.M.迪科夫、F.K.阿韦兰和K.K.德利夫龙,海军少将V.M.拉夫罗夫,海军炮兵总监A.S.克罗特科夫以及造船总监N.E.库捷伊尼科夫。这些人中,只有I.M.迪科夫和A.S.克罗特科夫反对在未来的战列舰上装备10英寸火炮,但他们并非一概反对,而是在经过适当的试验证实其成功生产之后才反对。

问题在于,佩列斯韦特号和奥斯利亚比亚号战列舰上使用的10英寸/45毫米1891型火炮质量低于预期,导致225,2公斤炮弹的初速大幅降低至693米/秒,而改进型同口径火炮(将安装在胜利号战列舰上)的初速则可达777米/秒。然而,在会议召开之时,负责处理10英寸火炮问题的特别委员会尚未发布其结论或建议。
从海军战术委员会主席伊万·米哈伊洛维奇·迪科夫和海军炮兵监察长阿列克谢·谢尔盖耶维奇·克罗特科夫后来的立场来看,他们已经从根本上反对在新战列舰上安装10英寸主炮。正是在那时,伊万·米哈伊洛维奇·迪科夫首次提议用12英寸主炮替换未来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的10英寸主炮。他认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这种替换是可行的,并且不需要对战列舰的设计进行重大修改:
1. 正常的煤炭储备必须从 1000 吨减少到 700 吨,这将导致巡航范围(在这样的储备下)从 3150 英里减少到 2000 英里。
2. 干舷高度应减少 1,5 英尺(45,7 厘米)。
然而,议会的其他成员认为这种论点是错误的。在他们看来,10英寸炮的改进是毋庸置疑的——毕竟,非常成功的12英寸炮已经成功研制出来。与此同时,伊万·米哈伊洛维奇·迪科夫关于改进微不足道的假设也受到了质疑:安装12英寸炮座改变了炮座的尺寸,需要对舰体设计进行重大调整。
然而,会议并未就火炮问题达成任何结论,最终的决定权交给了 A.S. 克罗特科夫:如果他方面没有提出任何决定性的反对意见,未来的战列舰应该配备 10 英寸火炮。
有趣的是,会议认为为即将从国外订购的舰队战列舰配备12英寸主炮是可行的,甚至是有益的。但即便如此,海军将领们仍然坚决反对牺牲煤炭资源:相反,他们提议将主装甲带大幅削减3英寸,使其仅剩6英寸!这一大胆的举动被辩解为使用了新型(显然是克虏伯公司生产的)装甲,这种装甲具有更高的防护能力。但会议也提到了国外的经验:他们指出,英国人已经成功地将战列舰的装甲厚度限制在6英寸。因此,到1898年初,我国海军部已经了解了卡诺珀斯级战列舰的特性,该级战列舰的首舰“阿尔比恩”号于1896年末开工建造。

卡诺珀斯
当然,以今天的认知来看,这种解决方案显然会使战舰的防护能力完全不足。然而,海军将领们为了确保战舰拥有尽可能多的煤炭储备,甚至不惜牺牲防护,这种做法着实令人震惊。
1898年3月12日召开的下次会议由总参谋长F.K.阿韦兰海军中将主持,会议对10英寸火炮以及整个“佩列斯韦特”计划展开了全面抨击。A.S.克罗特科夫此前已否决了他削减煤炭储备的提议,并提出了其他问题。
最初,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计划用于巡航作战,因此1895-902年的造船计划中并未包含远洋装甲巡洋舰。然而,由于“远东需求”的限制,这种用途被排除;未来的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将被用作传统战列舰。既然如此,为何需要三台发动机呢?中间的发动机旨在以经济航速增加航程,这对巡洋舰来说很有用,但对铁甲舰而言则意义不大。同时,两台功率与前三台发动机相同的发动机不仅可以减轻重量,还能优化舱室、货物和机械的内部布局。A.S.克罗特科夫还引用了国外的例子:“英国人不建造三螺旋桨战舰,德国人在这方面的试验也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此外,出于同样的原因,炮兵总监提议取消战列舰上的铜板。他认为,这不仅可以节省排水量,还能提高船体的完整性并加快建造速度。
Minecraft首席监察官、海军少将K.S.奥斯特列茨基也加入了对“佩列斯韦特”号设计的批评。他认为,照搬该设计会导致未来的战列舰只能安装五座水下布雷发射器中的两座,这与最新的MTC要求不符。当然,如今我们明白在小型战列舰上安装布雷发射器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关于水面布雷发射器不宜安装的论点是完全合理的。
但最大的不满体现在战列舰的主炮上。克罗特科夫直言不讳地指出,如果采用这样的主炮,我们未来的战列舰将不如日本战舰。海军军官团也坚决反对10英寸主炮。他们指出,12英寸炮弹比10英寸炮弹威力更大,爆炸效果也更强(显然是指穿甲弹),而且12英寸炮在穿甲能力、弹道平直度和精度方面都更胜一筹。
人们注意到,10英寸炮的射速几乎没有优于12英寸炮的优势。实际上,10英寸炮在实战射速方面或许略占优势。例如,在黄海海战中,“佩列斯韦特”号和“胜利”号分别发射了109发和115发10英寸炮弹,而所有装备12英寸炮的战列舰中射速最高的“皇太子”号也只发射了104发主炮炮弹。
12英寸主炮相比10英寸主炮只有两个缺点:弹药容量较小和炮架较重。的确,10英寸主炮携带80发炮弹,而12英寸主炮携带60发,但MTK指出,近期海战的经验表明,每门大口径火炮60发炮弹已经足够。
至于12英寸和10英寸炮座的重量,差异微乎其微:MTK指出,12英寸炮(包括所有附件)仅比10英寸炮重173,5吨,即每门炮重43,4吨。对于一艘排水量超过12吨的战列舰而言,这样的重量差异微不足道,而且由于使用了更高质量的装甲,装甲板的重量减轻,足以抵消这一重量差异。MTK得出结论,这461,2吨的减重完全可以抵消重量上的差异。
在这里,我开始怀疑MTK在阐述其“重量”论点时有些言不由衷。我没有确切的重量分布数据,但似乎在讨论10英寸和12英寸主炮的重量差异时,他们只考虑了火炮本身、炮架和弹药。然而,从10英寸主炮过渡到12英寸主炮时,由于需要扩大炮塔和炮座(指供弹管)而增加的重量却没有被计算在内。与此同时,MTK既没有打算,也不认为有可能将舰艇的防护能力降低多达461,2吨,这一点从克拉姆普受命设计一艘中队战列舰的任务中将显而易见。
同样重要的是,MTK声称用12英寸炮替换10英寸炮不会显著延误火炮、炮架和炮塔的生产,也不会延长战列舰的建造工期。事实上,尽管MTK希望使用比以往更先进的12英寸炮塔,但必要的文档可以很快准备就绪。因此,新炮架的相应图纸最迟可在决定做出后三个月内获得批准——这并非异想天开,而是基于此类研发的丰富实践经验做出的预测。炮塔的设计也不会出现问题,因为俯仰和旋转机构几乎保持不变,而且新的压缩机和回热器已经过测试。10英寸炮塔和12英寸炮塔的生产时间几乎相同。
也就是说,12英寸主炮的研发工作虽然仍在进行中,但可以很快完成。同样重要的是,佩列斯韦特级和奥斯利亚比亚级炮塔的设计也需要修改,因为它们目前的设计无法被未来的战列舰采用。10英寸炮座许多关键部件的制造工艺需要从铸钢改为锻钢,这将需要修改相关文件,并且很可能需要改变10英寸炮塔内部的机械结构布局。
结果
事实上,1898年3月12日的会议果断决定不建造以“佩列斯韦特”号为蓝本的远东舰队战列舰。尽管采用成熟技术进行批量建造具有诸多无可否认的优势,但会议认为主炮相对薄弱的缺陷是无法容忍的。因此,本次会议达成的结论,并于两天后由海军上将阿列克谢·亚历山德罗维奇批准,具体如下:
1. 指示波罗的海造船厂重新设计佩列斯韦特号项目,使其配备 12 英寸火炮。
2. 波罗的海造船厂和圣彼得堡港必须做好准备,各自建造 4 艘战列舰,其中包括“佩列斯韦特”号和“奥斯利亚比亚”号。
与此同时,“改进型佩列斯韦特”项目还包括:
1. 从底部用木制“背衬”取出铜衬里;
2. 船体的理论图纸应予以保留,但不得与第1款相抵触;
3. 应保留三螺杆动力装置设计;
4. 12英寸装置的较大重量应通过降低船舷高度和水上载荷来补偿。
5. 除此之外,不要对设计进行任何其他更改,但为实现本列表中的第 1-4 点所必需的最小更改除外。
6. 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新战列舰的排水量应该比佩列斯韦特号小——12,000吨对12,674吨。
当然,这里可能会出现一个问题:既然他们已经决定重新设计“佩列斯韦特”号,为什么不进行更大规模的改造,比如用双螺旋桨设计取代三螺旋桨设计等等?毕竟,那样就能打造出一艘更先进、更强大的战列舰。
答案很简单。海军部领导层显然非常清楚,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用自己的造船厂建造如此大量的舰艇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他们不愿放弃大规模生产的优势,力求将舰艇设计的改动降到最低。由此便产生了关键要求——保持“佩列斯韦特”号舰体理论设计的不变。
海军部试图在提升未来战列舰的性能和保持其建造工艺的有效性之间取得平衡。这种想法可以理解,或许也是正确的。但不幸的是,这一决定注定了该项目的妥协性质。就我个人而言,我相信如果当初命令波罗的海造船厂从零开始设计一艘新型的“12英寸”口径、航速“18节”的战列舰,而不是在“佩列斯韦特”级战列舰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它一定能够建造出一艘更先进的战舰。
然而,还应指出的是,上述要求仅适用于造船计划中的第三艘和第四艘战列舰,后续舰艇可以进行修改。但波罗的海造船厂根本没有时间设计“理想”的战列舰。我之前提到的K. S. 奥斯特列茨基于3月21日致信MTC主席I. M. 迪科夫:
同一天,即 1898 年 3 月 21 日,海军上将下令向美国造船商查尔斯·克朗普提出远东舰队战列舰的设计方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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