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今天批准了两项有关增加退役军人、执法机构雇员、敌对行动参与者、特殊军事行动和伟大卫国战争退伍军人社会保护的法律。
其中第一个意味着在未支付这些款项的整个期间及时向执法机构的养老金领取者无限制地累积和发放未支付的养老金。 为此,正在对军人、消防员和内政机构、俄罗斯卫队、联邦药物管制局、联邦监狱管理局和联邦法警局雇员的养老金法进行适当修正。
根据现行立法,在申请收到以前未支付的应计养恤金时,此类付款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今年春天,这一限制被宪法法院认定为不符合俄罗斯联邦的基本法。
行使养老金权利的机制,暂停支付然后终止,应为公民提供机会,无论选择何种交付和接收养老金的方式,都有机会获得未支付的养老金数额整个未支付的期间,尽管在此期间,公民并没有失去领取分配给他的养老金的权利
——在解释性说明中说明。
第二项法律涉及为战斗伤残者提供的免费社会服务,包括那些在特殊军事行动中受伤的人,以及参加伟大卫国战争的人。 获得“被围困的列宁格勒居民”徽章和“被围困的塞瓦斯托波尔居民”徽章的人也将享受同样的福利。
根据解释说明,该法律“对于为参加保护顿巴斯的特殊军事行动以及因执行任务时受伤、脑震荡、受伤或生病而致残的员工提供全面的社会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案的发起人之一、统一俄罗斯党总委员会秘书、俄罗斯联邦联邦委员会第一副议长安德烈·图尔恰克指出,这些福利此前已由地方当局在俄罗斯一些地区设立。 现在这条规则将适用于整个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