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望,石油,中国
这些动机和其他动机促使日本将自卫队转变为一支成熟的军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很久,日本的国家安全政策是根据前首相吉田茂(Shigeru Yoshida)的学说制定的,该学说规定了军事开支的重大限制,并加强了与美国的联盟,以在美国的“核保护伞”下加速日本的经济发展。 今天的日本有许多支持者进一步朝吉田主义方向发展,并保持与华盛顿关系的现有现状。
同时,自1990年代初以来。 实现了加强日本自卫队的问题。 这是由于苏联解体,朝鲜半岛日益紧张的局势以及美国希望在美日同盟框架内增加日本的作用和责任而改变国际关系体系的结果。
今天,日本积极参与世界各地的维和行动。 此外,在2000年代初期。 日本积极支持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作战的联军。 根据宪法,无权维持武装部队的国家如何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并在世界各地进行人道主义行动的过程中向美国及其盟国提供后勤支持? 日本自卫队在什么条件下参与这些行动,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日本领导人将国家部门派往国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日本宪法和自卫权
考虑到《日本宪法》第1954条的规定,自9年成立的自卫队始终避免称他们为军队,这排除了拥有具有进攻潜力的成熟武装力量的可能性。 因此,在形式上,自卫队是一个特殊的民间组织,实际上执行武装部队的职能。 今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日本领导人将自卫队的存在解释为实现每个国家不可剥夺的自卫权。
《日本宪法》没有规定允许日本国民兵参加集体防御的问题。 2011年《日本防卫白皮书》指出,根据《宪法》,日本有权享有最低限度的必要防卫权,其防卫范围取决于新兴的国际形势。 此外,支持日本扩大海外存在的支持者经常呼吁日本《宪法》序言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日本人民的愿望“在国际社会中占据光荣的地位,努力维护和平,并永远摧毁全球的暴政和奴役,压迫和不容忍。” 这些规定被解释为真正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抗击自然灾害,人道主义灾难,打击恐怖主义等。 积极参与这一行动与封闭的存在相对,即无武装的中立和不活跃的和平主义。在这种情况下,日方只分配资金支持国际社会的行动。 这个职位是在美国的压力下以及在日本政治精英内部矛盾的影响下诞生的。
如今,日本现行法律已经为自卫队的海外行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正式而言,这些法律不承认使用武力的权利,并载有许多其他限制,因此不与国家宪法相抵触。 还应该指出的是,第一批法律是在反对派的强烈反对下通过的,其通过在很大程度上与重大国际事件有关,例如11年2001月20日在美国的恐怖袭击。 同时,这种立法的存在实际上是对宪法规范的灵活解释,这证明了日本的防卫政策的认真发展以及自卫队在XNUMX年间职责范围的扩大。
这些法律包括:《自卫队法》(65年第1954号); 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合作法(79年第1992号); 《反恐特别措施法》(113年第2001号); 《伊拉克人道主义,重建和安全支持特别措施法》(137年第2003号); 《技术支持特别措施法》(1年第2008号); 《反盗版措施法》(55年第2009号)。
近20年日本的外国地理
2011年20月是日本自卫队正式开始海外行动1991周年:XNUMX年XNUMX月,日本政府向海湾地区派遣了一批扫雷车,从而为第一次海湾战争的后果做出了贡献。 ...
根据“国防计划的主要方向”的规定,日本现行法律以及它对联合国和美国的义务,自卫队最近的所有行动都可以分为几类:
1.维持和平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持和平行动(维和行动); 人道主义任务; 选举观察团。
2.伊拉克和阿富汗联军的后勤和后勤支持。
3.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
在1990年代。 日本自卫队的一支部队参加了在安哥拉,卢旺达,莫桑比克,东帝汶戈兰高地的特派团和维持和平行动。 它的任务包括向难民提供援助,运输服务,进行恢复工作,提供建议以及履行观察员的职能。
在2000年代上半年。 随着日本加入反恐联盟,日本部队在海外的业务活动急剧增加。 11年2001月XNUMX日在美国发生的恐怖袭击促使东京作出决定,将日本特遣队派往印度洋和伊拉克,以向联军提供后勤和后勤援助。
在印度洋和伊拉克的行动始终与自卫队的海外任务一道。 2001年2010月至XNUMX年XNUMX月,日本特遣队在印度洋进行了支援阿富汗联军行动的行动。其主要任务是为船舶和 飞机 联军的手段,提供运输服务。 此外,在2000年代初期。 根据行动的“基本计划”,该清单包括医疗服务,维修工作以及必要设备的供应,外国船只可以进入日本港口。
日本政治和公众界对此行动的最大共鸣是由一艘URO驱逐舰派往印度洋,这是国家海上自卫队参加加油船护航的一部分。 该国政府有理由确保有效保护加油船,从而将该护卫舰列入护航小组。 但是,专家们认为,做出这一决定主要是为了检查日本公众是否愿意在国家阵营的外国作战框架内采取某些主动行动,以及确定日本船只在印度洋的航行路线。
2004年至2006年,一支日本地面自卫队参加了在伊拉克的人道主义任务。 他的任务包括恢复初级卫生保健要点,培训医务人员,重建重要的公路和供应淡水。 根据该行动的“基本计划”,直到2008年,日本空军部队都在伊拉克,其职能是运送和提供其自己的和联合的地面编队。
实际上,日本自卫队在伊拉克的行动是在不排除发生直接武装冲突的可能性的领土上进行的,这对日本公众舆论对该行动的看法产生了负面影响。
如今,日本部队在国外开展活动的主要领域已成为打击海盗,参加人道主义任务和维持和平行动的斗争。
与联合国维持和平力量的合作
日本自卫队在联合国主持下参加维和行动,开始了其海外存在。 当前,这个方向是最积极的发展和最有前途的,这是由于存在适当的法律框架并得到了该国公众的认可。 此外,它有助于维护日本在世界舞台上的正面形象,并增强日本在世界重要地区的日本外交政策地位。
在进行维和行动时,自卫队主要以1992年通过的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合作法为指导。该法的主要思想是扩大自卫队的可能范围(不包括参加敌对行动)。
该法确立了日本自卫队参与海外行动的5项强制性原则:
1.将在其领土上举行维和行动的冲突各方已达成停火协议。
2.执行该行动的国家和冲突各方均同意执行该行动以及日本参加该行动。
3.维和行动的基础应该是对冲突各方公正的原则。
4.如果违反上述任何条件,日本国会保留撤回自卫队各单位的权利。
5.武装部队仅可在参加维和行动的日本部队人员的自卫情况下使用。
这些原则的发展,一方面成为日本各政党的必要折衷方案,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发展国外业务领域的立法举措奠定了基础。 这些原则中最重要的是维和行动组织在不再存在敌对行动(已达成停火协议)的领土上的行为,以及对使用维和行动的限制。 武器.
从1992年到现在,与联合国合作执行了大约26个不同的任务,其中大约17个是人道主义行动和维和行动。 日本部队参加了在安哥拉,柬埔寨,莫桑比克,萨尔瓦多,卢旺达,戈兰高地,东帝汶和苏丹的访问。 此外,在多国联军的军事行动期间,空中自卫队还参与了运送阿富汗和伊拉克难民的行动。
自卫队各单位在此类行动中的主要职能是监测遵守停火协定的情况,重建工作,向当地警察提供建议,运输行动的技术协调以及向难民提供医疗和其他援助。
这种行动主要与民用领域有关。 尽管如此,与其他国家的部队合作,日本防卫厅观察员的出席也暗示着在防务事务上积累和交流经验。
东帝汶,海地和戈兰高地的行动目前处于活跃阶段。 2012年XNUMX月,日本自卫队也加入了南苏丹的维持和平和人道主义救济行动。 该部门位于南苏丹首都朱巴,主要从事工程恢复工作。
因此,日方不断支持与联合国在维持和平领域的合作。 东京对此类行动的兴趣归因于以下因素:
-渴望发展自卫队;
-打算展示日本作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活动,应将其纳入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意图;
-美国为扩大自卫队范围而施加的一定压力;
-中国,包括对非洲大陆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2011年XNUMX月福岛核电站事故后,非洲对日本的重要性得到了解释,其中有必要使能源供应多样化。在这方面,应当指出,自卫队各单位参与人道主义任务和其他外国行动有助于建立经济联系并加强该国国际舞台。
日本现任内阁将自卫队的外国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联系在一起,包括削弱《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合作法》施加的某些限制。 我们正在谈论对日本部队参与维和行动的上述五项原则进行修订的可能性。 维持和平行动领域立法的变化可能有助于将日本自卫队转变为一支成熟的武装部队。 但是,要对现行法律进行此类修改,政府需要在议会中给予认真的支持,而如今,即使在执政的民主党内部,该国政治进程也存在分歧。 因此,要解决扩大自卫队责任的问题,就需要进行长期的磋商和监督民意,而和平主义者的情绪仍然很高。
在亚丁湾打击海盗
反盗版运动对自卫队来说并不是全新的。 但是,亚丁湾的行动与其他行动的规模和距离国界的距离不同。
早在2000年日本就开始了积极的反海盗活动,当时日本主办了第一次反海盗和武装扣押船舶措施区域会议。 在此期间,除其他外,达成了与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和菲律宾举行联合演习的协议。 从日方来看,海岸警卫队参加了这些演习。 另外,根据协议,外国学生被邀请到日本海岸警卫队学院实习。
在新千年之初,与海上自卫队的部队相比,日本海岸警卫队的舰船在确保海上安全,包括在打击海盗行为方面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他们参加了在2001年XNUMX月将北朝鲜的“间谍”船从日本领海驱逐,联科特群岛周围的冲突以及马六甲海峡的反海盗行动的行动。
根据国家立法,海上自卫队在这方面的权利要少得多,而要履行辅助职能。 因此,没有必要为他们更积极地参与反海盗行动创造法律依据。 但是,随着2009年索马里沿海局势的恶化,情况发生了变化。今天,日本亚丁湾海上自卫队的反海盗行动正处于积极阶段,并且是根据2009年关于打击海盗的措施的永久性法律进行的,这使我们可以说形成海军活动的新方向。
在决定将海上自卫队和海岸警卫队的部队派往索马里海岸时,日本政府出于考虑确保海上贸易路线安全的考虑,包括该国的地理位置,其中包括能源资源的供应。
时任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在19年2009月1816日的讲话中指出,“联合国安理会在包括第XNUMX号决议在内的许多决议中呼吁各国将其海军舰艇送往索马里沿海。并到达亚丁湾,并采取适当措施打击海盗行为。 欧洲,北美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对此呼吁做出了回应。日本政府还必须根据新法律的规定,尽快在索马里沿海地区发起反海盗行动。 这样做首先是为了与整个国际社会合作确保海上安全。” 首相重申:“根据新法律,日本将不仅能够保护日本船只,还可以保护其他国家的船只免受海盗袭击。 根据日本法律,盗版是刑事犯罪,将受到惩罚。 这些规定加在一起,将使与所有有关国家合作更有效地打击海盗行为成为可能。”
为了护卫商船,日本海上自卫队的第一批舰船于2009年1954月出现在索马里沿海。随后,他们的行动基于2009年《自卫队法》的规定,允许护送行动。 但是,随着上述反盗版法的通过,日本部队于XNUMX年XNUMX月正式加入该地区打击海盗的跨国联盟。
与以前的许多行动一样,这项行动是与美国密切合作进行的。 在美日同盟的框架内,发展了一种反盗版机制的分类方法,该方法最初在马六甲海峡实施,然后将积累的经验转移到亚丁湾。 潜在的反盗版机制可分为以下几类:
•船上的防护设备(警报器,武装警卫等);
•海军安全,包括国家船只的护航和跨国巡逻的活动;
•区域反海盗巡逻,涉及多国部队与巡逻海域沿海国家的互动;
•该地区各国建立了有效的海岸警卫队。
就亚丁湾而言,参加巡逻意味着日本海上自卫队部队不断出现在索马里沿海。 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单位的人员第一次位于吉布提的美国海军基地。 2010年初,日本政府决定扩大自卫队的参与范围。 因此,23年2010月XNUMX日,日本海军自卫队基地开始动工。
长期以来,日本海外基地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主要原因是该国内部强烈反对,以及2011年XNUMX月自然和人为灾难后日本的困境。但是,该基地于去年XNUMX月初在吉布提开幕。
该基地可容纳200名人员,日方耗资4,7亿日元(合58万美元),成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日本在国外的第一个常设基地。 该基地建在从地方当局租用的12公顷土地上。 在上面建造了飞机维修机库,人员营房,咖啡厅和健身房。 一个新的日本军事设施毗邻美国空军基地。 此外,日本自卫队的两艘驱逐舰和两架P-3C巡逻机永久地位于吉布提海岸附近。
日本司令部一直强调需要加强对亚丁湾地区海盗的打击,每年有20万艘海上货轮通过。 其中大约10%是日本的油轮和散货船,这些船经常遭受海盗袭击。 因此,从日本的国家利益出发,日本指挥部认为,这些水域的安全对国家至关重要。
同时,日本政界人士和专家的怀疑者认为,不应将在亚丁湾海上自卫队的行动视为优先事项和重要事项,因为捍卫日本群岛应是其真正的优先事项。 同时,提请注意的事实是,如果在APR中发生真正的冲突并关闭了马六甲海峡,日本舰队将被切断与群岛的联系,将无法完成其主要任务。
但是,有事实表明,最近发生的日本军事学说的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意图增强其海军和空中自卫队的潜力。 其中一项确认是改进了在亚丁湾进行军事行动所依据的法律,并建立了日本第一个外国军事基地。 自卫队在国外行动中的权力也在逐步扩大。 如果尚未通过与联合国维和部队合作的法律修正案,以扩大自卫队使用武器的权力,则《反海盗措施法》已经赋予日本单位使用其他制止海盗袭击手段的权利使用武器的权利。累。 此外,在亚丁湾的行动在某种程度上是印度洋自卫队行动的延续,这对日本来说极为重要。
日本政府花了很长时间才形成对外交使团的某种整体方法。 正是在XNUMX世纪初,为扩大自卫队参与此类行动的计划发展了最有利的局面,因为当时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处于活跃阶段,因此,在美日军事政治领域内合作的需求日益增加联盟。 自卫队的外国行动是日本防卫政策逐步发展的标志。
到目前为止,在日本外交政策的总体背景下,外国行动的作用还不是很大,目前是确保国际存在,树立和平缔造者的积极形象并确保该国的能源安全。
同时,尽管在过去的20年中为发展自卫队采取了许多立法举措,但今天的情况仍然存在,日本政府不得不根据旧的“游戏规则”在新的国际条件下采取行动。 这种矛盾的日益尖锐,要求野田佳彦的内阁采取一些步骤来改变似乎已经过时的“规则”。 第一次此类变化是在2011年2012月修订了武器出口原则,为日本与北约国家,澳大利亚和韩国之间发展军事技术合作开辟了道路。 将来,不排除扩大自卫队在国外行动中使用武器的权力以及将其转变为成熟的武装部队的可能性。 特别是,日本公众对自卫队活动的积极认识日益加深,促进了局势的发展。 这些数据反映在日本防卫省的最新民意调查中,该民意调查于XNUMX年XNUMX月发布。所有这些表明,随着时间的流逝,日本可能成为一个成熟的军事大国。
目前,日本自卫队使用单位的地理位置与东京在安全领域的区域和全球政策的总体趋势相吻合。 影响这一政策的重要因素包括日本自身,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对中国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的关注,以及日本领导人希望在国际组织中取得更高地位以确保其能源安全的愿望。 因此,日本政策的总体背景有助于其兵力的激活,这很可能将反映在自卫队的进一步外国行动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很久,日本的国家安全政策是根据前首相吉田茂(Shigeru Yoshida)的学说制定的,该学说规定了军事开支的重大限制,并加强了与美国的联盟,以在美国的“核保护伞”下加速日本的经济发展。 今天的日本有许多支持者进一步朝吉田主义方向发展,并保持与华盛顿关系的现有现状。
同时,自1990年代初以来。 实现了加强日本自卫队的问题。 这是由于苏联解体,朝鲜半岛日益紧张的局势以及美国希望在美日同盟框架内增加日本的作用和责任而改变国际关系体系的结果。
今天,日本积极参与世界各地的维和行动。 此外,在2000年代初期。 日本积极支持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作战的联军。 根据宪法,无权维持武装部队的国家如何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并在世界各地进行人道主义行动的过程中向美国及其盟国提供后勤支持? 日本自卫队在什么条件下参与这些行动,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日本领导人将国家部门派往国外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日本宪法和自卫权
考虑到《日本宪法》第1954条的规定,自9年成立的自卫队始终避免称他们为军队,这排除了拥有具有进攻潜力的成熟武装力量的可能性。 因此,在形式上,自卫队是一个特殊的民间组织,实际上执行武装部队的职能。 今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日本领导人将自卫队的存在解释为实现每个国家不可剥夺的自卫权。
《日本宪法》没有规定允许日本国民兵参加集体防御的问题。 2011年《日本防卫白皮书》指出,根据《宪法》,日本有权享有最低限度的必要防卫权,其防卫范围取决于新兴的国际形势。 此外,支持日本扩大海外存在的支持者经常呼吁日本《宪法》序言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日本人民的愿望“在国际社会中占据光荣的地位,努力维护和平,并永远摧毁全球的暴政和奴役,压迫和不容忍。” 这些规定被解释为真正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抗击自然灾害,人道主义灾难,打击恐怖主义等。 积极参与这一行动与封闭的存在相对,即无武装的中立和不活跃的和平主义。在这种情况下,日方只分配资金支持国际社会的行动。 这个职位是在美国的压力下以及在日本政治精英内部矛盾的影响下诞生的。
日本自卫队仍是正式的民间组织。
如今,日本现行法律已经为自卫队的海外行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正式而言,这些法律不承认使用武力的权利,并载有许多其他限制,因此不与国家宪法相抵触。 还应该指出的是,第一批法律是在反对派的强烈反对下通过的,其通过在很大程度上与重大国际事件有关,例如11年2001月20日在美国的恐怖袭击。 同时,这种立法的存在实际上是对宪法规范的灵活解释,这证明了日本的防卫政策的认真发展以及自卫队在XNUMX年间职责范围的扩大。
这些法律包括:《自卫队法》(65年第1954号); 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合作法(79年第1992号); 《反恐特别措施法》(113年第2001号); 《伊拉克人道主义,重建和安全支持特别措施法》(137年第2003号); 《技术支持特别措施法》(1年第2008号); 《反盗版措施法》(55年第2009号)。
近20年日本的外国地理
2011年20月是日本自卫队正式开始海外行动1991周年:XNUMX年XNUMX月,日本政府向海湾地区派遣了一批扫雷车,从而为第一次海湾战争的后果做出了贡献。 ...
根据“国防计划的主要方向”的规定,日本现行法律以及它对联合国和美国的义务,自卫队最近的所有行动都可以分为几类:
1.维持和平领域的国际合作:维持和平行动(维和行动); 人道主义任务; 选举观察团。
2.伊拉克和阿富汗联军的后勤和后勤支持。
3.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
在1990年代。 日本自卫队的一支部队参加了在安哥拉,卢旺达,莫桑比克,东帝汶戈兰高地的特派团和维持和平行动。 它的任务包括向难民提供援助,运输服务,进行恢复工作,提供建议以及履行观察员的职能。
在2000年代上半年。 随着日本加入反恐联盟,日本部队在海外的业务活动急剧增加。 11年2001月XNUMX日在美国发生的恐怖袭击促使东京作出决定,将日本特遣队派往印度洋和伊拉克,以向联军提供后勤和后勤援助。
在印度洋和伊拉克的行动始终与自卫队的海外任务一道。 2001年2010月至XNUMX年XNUMX月,日本特遣队在印度洋进行了支援阿富汗联军行动的行动。其主要任务是为船舶和 飞机 联军的手段,提供运输服务。 此外,在2000年代初期。 根据行动的“基本计划”,该清单包括医疗服务,维修工作以及必要设备的供应,外国船只可以进入日本港口。
日本政治和公众界对此行动的最大共鸣是由一艘URO驱逐舰派往印度洋,这是国家海上自卫队参加加油船护航的一部分。 该国政府有理由确保有效保护加油船,从而将该护卫舰列入护航小组。 但是,专家们认为,做出这一决定主要是为了检查日本公众是否愿意在国家阵营的外国作战框架内采取某些主动行动,以及确定日本船只在印度洋的航行路线。
2004年至2006年,一支日本地面自卫队参加了在伊拉克的人道主义任务。 他的任务包括恢复初级卫生保健要点,培训医务人员,重建重要的公路和供应淡水。 根据该行动的“基本计划”,直到2008年,日本空军部队都在伊拉克,其职能是运送和提供其自己的和联合的地面编队。
实际上,日本自卫队在伊拉克的行动是在不排除发生直接武装冲突的可能性的领土上进行的,这对日本公众舆论对该行动的看法产生了负面影响。
如今,日本部队在国外开展活动的主要领域已成为打击海盗,参加人道主义任务和维持和平行动的斗争。
作为“持久自由行动”的一部分,日本海军自卫队的“常盘”多用途补给车正在为美国海军舰船加油。
与联合国维持和平力量的合作
日本自卫队在联合国主持下参加维和行动,开始了其海外存在。 当前,这个方向是最积极的发展和最有前途的,这是由于存在适当的法律框架并得到了该国公众的认可。 此外,它有助于维护日本在世界舞台上的正面形象,并增强日本在世界重要地区的日本外交政策地位。
在进行维和行动时,自卫队主要以1992年通过的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合作法为指导。该法的主要思想是扩大自卫队的可能范围(不包括参加敌对行动)。
该法确立了日本自卫队参与海外行动的5项强制性原则:
1.将在其领土上举行维和行动的冲突各方已达成停火协议。
2.执行该行动的国家和冲突各方均同意执行该行动以及日本参加该行动。
3.维和行动的基础应该是对冲突各方公正的原则。
4.如果违反上述任何条件,日本国会保留撤回自卫队各单位的权利。
5.武装部队仅可在参加维和行动的日本部队人员的自卫情况下使用。
这些原则的发展,一方面成为日本各政党的必要折衷方案,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发展国外业务领域的立法举措奠定了基础。 这些原则中最重要的是维和行动组织在不再存在敌对行动(已达成停火协议)的领土上的行为,以及对使用维和行动的限制。 武器.
从1992年到现在,与联合国合作执行了大约26个不同的任务,其中大约17个是人道主义行动和维和行动。 日本部队参加了在安哥拉,柬埔寨,莫桑比克,萨尔瓦多,卢旺达,戈兰高地,东帝汶和苏丹的访问。 此外,在多国联军的军事行动期间,空中自卫队还参与了运送阿富汗和伊拉克难民的行动。
自卫队各单位在此类行动中的主要职能是监测遵守停火协定的情况,重建工作,向当地警察提供建议,运输行动的技术协调以及向难民提供医疗和其他援助。
这种行动主要与民用领域有关。 尽管如此,与其他国家的部队合作,日本防卫厅观察员的出席也暗示着在防务事务上积累和交流经验。
东帝汶,海地和戈兰高地的行动目前处于活跃阶段。 2012年XNUMX月,日本自卫队也加入了南苏丹的维持和平和人道主义救济行动。 该部门位于南苏丹首都朱巴,主要从事工程恢复工作。
因此,日方不断支持与联合国在维持和平领域的合作。 东京对此类行动的兴趣归因于以下因素:
-渴望发展自卫队;
-打算展示日本作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活动,应将其纳入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意图;
-美国为扩大自卫队范围而施加的一定压力;
-中国,包括对非洲大陆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日本自卫队P-3C巡逻机。
2011年XNUMX月福岛核电站事故后,非洲对日本的重要性得到了解释,其中有必要使能源供应多样化。在这方面,应当指出,自卫队各单位参与人道主义任务和其他外国行动有助于建立经济联系并加强该国国际舞台。
日本现任内阁将自卫队的外国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联系在一起,包括削弱《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合作法》施加的某些限制。 我们正在谈论对日本部队参与维和行动的上述五项原则进行修订的可能性。 维持和平行动领域立法的变化可能有助于将日本自卫队转变为一支成熟的武装部队。 但是,要对现行法律进行此类修改,政府需要在议会中给予认真的支持,而如今,即使在执政的民主党内部,该国政治进程也存在分歧。 因此,要解决扩大自卫队责任的问题,就需要进行长期的磋商和监督民意,而和平主义者的情绪仍然很高。
在亚丁湾打击海盗
反盗版运动对自卫队来说并不是全新的。 但是,亚丁湾的行动与其他行动的规模和距离国界的距离不同。
早在2000年日本就开始了积极的反海盗活动,当时日本主办了第一次反海盗和武装扣押船舶措施区域会议。 在此期间,除其他外,达成了与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和菲律宾举行联合演习的协议。 从日方来看,海岸警卫队参加了这些演习。 另外,根据协议,外国学生被邀请到日本海岸警卫队学院实习。
在新千年之初,与海上自卫队的部队相比,日本海岸警卫队的舰船在确保海上安全,包括在打击海盗行为方面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他们参加了在2001年XNUMX月将北朝鲜的“间谍”船从日本领海驱逐,联科特群岛周围的冲突以及马六甲海峡的反海盗行动的行动。
根据国家立法,海上自卫队在这方面的权利要少得多,而要履行辅助职能。 因此,没有必要为他们更积极地参与反海盗行动创造法律依据。 但是,随着2009年索马里沿海局势的恶化,情况发生了变化。今天,日本亚丁湾海上自卫队的反海盗行动正处于积极阶段,并且是根据2009年关于打击海盗的措施的永久性法律进行的,这使我们可以说形成海军活动的新方向。
在决定将海上自卫队和海岸警卫队的部队派往索马里海岸时,日本政府出于考虑确保海上贸易路线安全的考虑,包括该国的地理位置,其中包括能源资源的供应。
时任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在19年2009月1816日的讲话中指出,“联合国安理会在包括第XNUMX号决议在内的许多决议中呼吁各国将其海军舰艇送往索马里沿海。并到达亚丁湾,并采取适当措施打击海盗行为。 欧洲,北美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对此呼吁做出了回应。日本政府还必须根据新法律的规定,尽快在索马里沿海地区发起反海盗行动。 这样做首先是为了与整个国际社会合作确保海上安全。” 首相重申:“根据新法律,日本将不仅能够保护日本船只,还可以保护其他国家的船只免受海盗袭击。 根据日本法律,盗版是刑事犯罪,将受到惩罚。 这些规定加在一起,将使与所有有关国家合作更有效地打击海盗行为成为可能。”
为了护卫商船,日本海上自卫队的第一批舰船于2009年1954月出现在索马里沿海。随后,他们的行动基于2009年《自卫队法》的规定,允许护送行动。 但是,随着上述反盗版法的通过,日本部队于XNUMX年XNUMX月正式加入该地区打击海盗的跨国联盟。
与以前的许多行动一样,这项行动是与美国密切合作进行的。 在美日同盟的框架内,发展了一种反盗版机制的分类方法,该方法最初在马六甲海峡实施,然后将积累的经验转移到亚丁湾。 潜在的反盗版机制可分为以下几类:
•船上的防护设备(警报器,武装警卫等);
•海军安全,包括国家船只的护航和跨国巡逻的活动;
•区域反海盗巡逻,涉及多国部队与巡逻海域沿海国家的互动;
•该地区各国建立了有效的海岸警卫队。
就亚丁湾而言,参加巡逻意味着日本海上自卫队部队不断出现在索马里沿海。 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单位的人员第一次位于吉布提的美国海军基地。 2010年初,日本政府决定扩大自卫队的参与范围。 因此,23年2010月XNUMX日,日本海军自卫队基地开始动工。
长期以来,日本海外基地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主要原因是该国内部强烈反对,以及2011年XNUMX月自然和人为灾难后日本的困境。但是,该基地于去年XNUMX月初在吉布提开幕。
该基地可容纳200名人员,日方耗资4,7亿日元(合58万美元),成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日本在国外的第一个常设基地。 该基地建在从地方当局租用的12公顷土地上。 在上面建造了飞机维修机库,人员营房,咖啡厅和健身房。 一个新的日本军事设施毗邻美国空军基地。 此外,日本自卫队的两艘驱逐舰和两架P-3C巡逻机永久地位于吉布提海岸附近。
日本司令部一直强调需要加强对亚丁湾地区海盗的打击,每年有20万艘海上货轮通过。 其中大约10%是日本的油轮和散货船,这些船经常遭受海盗袭击。 因此,从日本的国家利益出发,日本指挥部认为,这些水域的安全对国家至关重要。
同时,日本政界人士和专家的怀疑者认为,不应将在亚丁湾海上自卫队的行动视为优先事项和重要事项,因为捍卫日本群岛应是其真正的优先事项。 同时,提请注意的事实是,如果在APR中发生真正的冲突并关闭了马六甲海峡,日本舰队将被切断与群岛的联系,将无法完成其主要任务。
但是,有事实表明,最近发生的日本军事学说的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意图增强其海军和空中自卫队的潜力。 其中一项确认是改进了在亚丁湾进行军事行动所依据的法律,并建立了日本第一个外国军事基地。 自卫队在国外行动中的权力也在逐步扩大。 如果尚未通过与联合国维和部队合作的法律修正案,以扩大自卫队使用武器的权力,则《反海盗措施法》已经赋予日本单位使用其他制止海盗袭击手段的权利使用武器的权利。累。 此外,在亚丁湾的行动在某种程度上是印度洋自卫队行动的延续,这对日本来说极为重要。
日本政府花了很长时间才形成对外交使团的某种整体方法。 正是在XNUMX世纪初,为扩大自卫队参与此类行动的计划发展了最有利的局面,因为当时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处于活跃阶段,因此,在美日军事政治领域内合作的需求日益增加联盟。 自卫队的外国行动是日本防卫政策逐步发展的标志。
到目前为止,在日本外交政策的总体背景下,外国行动的作用还不是很大,目前是确保国际存在,树立和平缔造者的积极形象并确保该国的能源安全。
同时,尽管在过去的20年中为发展自卫队采取了许多立法举措,但今天的情况仍然存在,日本政府不得不根据旧的“游戏规则”在新的国际条件下采取行动。 这种矛盾的日益尖锐,要求野田佳彦的内阁采取一些步骤来改变似乎已经过时的“规则”。 第一次此类变化是在2011年2012月修订了武器出口原则,为日本与北约国家,澳大利亚和韩国之间发展军事技术合作开辟了道路。 将来,不排除扩大自卫队在国外行动中使用武器的权力以及将其转变为成熟的武装部队的可能性。 特别是,日本公众对自卫队活动的积极认识日益加深,促进了局势的发展。 这些数据反映在日本防卫省的最新民意调查中,该民意调查于XNUMX年XNUMX月发布。所有这些表明,随着时间的流逝,日本可能成为一个成熟的军事大国。
目前,日本自卫队使用单位的地理位置与东京在安全领域的区域和全球政策的总体趋势相吻合。 影响这一政策的重要因素包括日本自身,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对中国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的关注,以及日本领导人希望在国际组织中取得更高地位以确保其能源安全的愿望。 因此,日本政策的总体背景有助于其兵力的激活,这很可能将反映在自卫队的进一步外国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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