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不能被杀死。 放在哪里逗号?
停止行动的本质是什么?
文章 “陆军手枪和手枪弹药筒的停止作用” Dale Towert(D.Towert)给出的停止的概念是: “子弹的制止能力仅仅是子弹击中一个人并使他立即停止射击时所执行的任何动作的能力。” 同时,制止效果是子弹的特性,可确保目标完全无法击中并在被击中时抵抗。 在这种情况下导致死亡被视为“子弹的致命行动”。
这看起来像是一张摧毁目标(死亡)的概率表,具体取决于击中那一刻起的时间,以表征弹药的制止效果(给定弹药的概率是有条件的)
我认为,“停止行动”和“致命行动”的概念密不可分。 只要敌人还活着,就总是有可能冒犯他的意识并继续积极抵抗。 保证没有敌人的抵抗就只能将他彻底和最终死亡。
从此出发: 停止动作是从子弹撞击物体到造成物体死亡的时间-死亡速度。 子弹撞击到死亡发作之间的时间越短,止动效果就越高。
如果适用于气瓶,气雾剂,电击枪和其他,您可以谈论停止动作而不会导致死亡 武器 非致命作用。 但是,由于不同人对外部影响的反应范围之广,对非致命武器停止行动的评估将更加复杂和有条件。
根据它们的上述定义,弹药的停止动作似乎可以用时间特性来表示-1秒,两秒等。 问题在于,很难确定所有潜在目标的死亡时间(概率为100%)。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死亡的可能性视为停止作用的定量估计: 停止效果的定量度量是从子弹击中物体开始的多个时间段(大概1秒)内导致物体死亡的概率。
即,1号弹药比2号弹药的制止效果高,这意味着1号弹药在一定时间内死亡的可能性要比2号弹药高。 这种可能性的数值大小表征了弹药的制止效果。
从技术上讲,特征性“弹药停止行动”可能看起来像是在第一秒,第二秒,第三秒等中导致死亡的几率。 因此,在较短的时间内敌人死亡的可能性越高,制止效果就越高。
如何实际确定目标在特定时间点死亡的概率? 通过计算来确定制止动作的特性极其困难,由子弹对目标的各种影响机制决定了太多无法预见的因素,尽管肯定有必要开发这种计算方法。
但是,尽管如此,最有可能的是,有必要从防弹凝胶中创建一些乳房目标,包括从导体网络中获得条件的“骨骼”和“神经系统”。 当子弹击中目标时,它将破坏导体,导体将实时跟踪子弹在目标中的运动。
导体的指示应叠加在虚拟模型上,该模型应反映内部器官的位置,在血管,器官等受损的情况下模拟条件下的出血,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估计的死亡时间,并考虑子弹伤领域的可用医疗经验。 。
评估弹药制止效果的目标可能看起来像这样
目标当然是一次性的。 为了降低成本,可以在3D打印机上打印这些目标。 在某人看来,这是困难且昂贵的,但我认为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获取有关新弹药和现有弹药效力的信息。 最后,只有在进行其他类型的测试之后,才能在此类目标上进行测试,例如准确性,装甲穿透力,弹道胶渗透性等。
弹药参数可起到制止作用
那么,根据以上定义,哪些弹药参数可以对目标提供制止作用?
实际上,只有两个这样的参数:
1。 直接由子弹的身体造成的损坏。
2。 次生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流体动力冲击,临时脉动腔,骨骼碎片等。
根据1986的FBI研究结果,本文中提到 “陆军手枪和手枪弹药筒的停止作用”,只有子弹直接击中目标才能保证目标的破坏: 由手枪(旋转)子弹产生的临时气蚀腔在破坏效果的形成中不发挥重要作用。 击中时子弹的动能储备也不重要。 如果身体的器官直接受到子弹的影响,则会被破坏。
2中提到的次要因素尽管是理想的,但其效果却是不可预测的。 换句话说,如果子弹击中时产生了一个临时的脉动腔,那是很好的,但是基于需要创建一个临时的脉动腔来发展弹药是不合适的。
因此,主要的损坏因素是直接由子弹的主体造成的机械损坏。
由子弹造成的机械损坏可以通过打开膨胀的子弹,使其直径相应增大或通过将子弹分成单个元件的受控碎片来增加,这大大增加了损坏重要器官的可能性。
现代膨胀弹和碎弹的例子
测试9-mm破碎的RIP子弹鸡尸体
问题在于,对于目标越过障碍,扩展性和零散性的解决方案效果会更差,并且无法始终显示出可重复的结果。 视情况而定,可能无法打开膨胀子弹,也可能无法将碎片化的子弹划分为子弹药,这会使它们的使用结果无法预测。 1986的前FNB报告中关于弹药停止行动的内容间接提到了这一点: 尽管子弹的膨胀(可膨胀性)是可取的,但人们不应选择需要打开以实现所需效果的子弹。 换句话说,子弹必须有效,无论它是否设法利用其膨胀的品质。
但是,随着采用SIG Sauer P320 M17手枪,美国似乎已决定通过采用M1899和M1152弹药筒来停止遵守当年的海牙1153公约的规定(但是,它们并未签署),最后一种是可膨胀的(JHP) 。
适用于美军的1152x1153 mm口径的新M9和M19墨盒
据指出,M1152 FMJ多功能弹药筒旨在打败敌军,在需要有限子弹穿透以减少附带损害的情况下,必须使用扩展的M1153弹药筒(JHP)。
但是,对于新的俄罗斯手枪“ Boa”,还有一个带有膨胀子弹的SP-12弹药筒。 当然,有可能仅由俄罗斯警卫队和内政部的战斗人员使用,但是显然,当年《海牙公约》第1899号的某些规定将很快被填埋。 故事 继《导弹防御条约》,《中程和短程导弹条约》及其他条约之后。
“蟒蛇”手枪的口径为9x21 mm的弹药盒,SP-12扩张弹头,从右数第二
反对膨胀弹和碎片弹的另一个论点是,由于花费在打开/破碎和增加弹/弹碎片的横截面上的能量上,因此减小了其穿透的深度。
子弹的穿透深度是表征弹药破坏特性的关键指标之一。
正是这个因素并不总是允许5,45x18 MPC这样的弹药确保很高的命中率。 在某些情况下,子弹的初始能量可能根本不足以穿透身体达到击败重要器官所需的深度。
什么穿透深度可以认为是最佳的? 联邦调查局委员会声称约为25厘米。 但是,在穿透深度方面有些细微差别。 让我们考虑三个选项:
1。 子弹进入了人体,但没有深入到足以损坏重要器官的深度。
2。 子弹进入身体足够深,停在体内。
3。 子弹直接通过了。
哪个选项最好? 我们立即将选项号1扫除,一切都清晰可见。 但是使用No. 2和No. 3选项不是那么简单。 人们认为子弹应该保留在体内,将其能量完全传递到人体。 问题是,从实际角度看,“传递能量”是什么意思? 您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传递能量,子弹会在能量上花费什么,而不是用于加热身体?
不,她将把它花费在存在NIB的情况下对人体组织的机械破坏,破坏,以及在人体运动和克服NIB期间子弹本身的变形上。 顺便说一句,设计9 mm口径的穿甲弹时要解决的任务之一是选择这样一种形状的弹芯衬衫,这种形状可以在NIB被刺穿时使分离期间弹丸的速度减至最小,但不知何故,一部分能量就投入了这一过程。
增加子弹穿透力的子弹-“衬衫”的核心
考虑两种选择:一种子弹以1000 J能量进入身体并以400 J能量退出(通过穿透),第二种以500 J能量进入身体并保持在其中。 哪一个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哪个会有更高的制止效果? 正式地,第一个放弃了更多的精力。 但是,子弹卡在体内会带来更大的杀伤力,并且一般认为,当子弹留在体内时,止动效果会更高吗?
这可能与能量传递的事实无关,而是与体内残留的子弹继续对内部组织施加压力,造成额外的伤害,增加出血有关,尤其是在人体移动时。
增加制动力的方法(死亡率)
可以采用哪些方法来增加子弹能量向组织破坏和组织中子弹滞留的转移? 首先,这是子弹形状的变化,例如,采用平直而不是活泼的尖端的子弹的实现方式,就像上述美军1152x9 mm口径的M19弹药筒一样。 子弹头扁平,也减少了反弹的可能性。
平头子弹头
如果我们回到 谈话 关于从弹药筒7,62x25 mm到弹药筒9x18 mm的过渡,使用子弹的平头部分可以很好地解决弹药筒7,62x25 mm穿透弹体的问题。 而且,7,62x25 mm TT弹头的较高初始能量将提供更大的穿透深度,并相应增加对重要器官的损害可能性。
带有实弹的弹药筒7,62x25 mm,带平头子弹的条件弹药筒7,62x25 mm,带有实弹的药筒9x18 mm
另一种选择是稳定性低的子弹,当子弹击中身体时,子弹开始翻滚,这会大大增加其造成的伤害。
从上到下的子弹孔通道7,62毫米,5,56毫米,5,45毫米
大小重要吗?
在主要损害因素是子弹体对器官的机械破坏这一事实的情况下,口径增加将产生多大影响? 当然,直径为11 mm的子弹会比直径为5 mm的子弹形成更大的伤口通道,除非我们当然考虑使用不稳定的子弹,但是从定量的角度来看,止动效果(读取死亡的发生率)会产生多大的止动效果,只能通过测试结果来确定,如上所述的执行方法。
根据对用于狩猎的弹药的分析,可以假定提供高制止效果的优先因素是子弹材料的初始能量,形状和组成。 在这种情况下,弹药计是次要因素,它取决于所需的能量,子弹的形状和材料以及外部和内部弹道的要求。
对于可以实现连发或短发的军用武器,有必要选择最小口径以使您能够实现上一段的要求。 同时,如本文所述,由于弹药同时破坏了目标,武器弹药群的制止作用得到了增强。 “基于PDW概念的有前途的军用手枪”.
该年度1986的FBI报告再次间接指出: 由于不能用口径和子弹的任何组合来保证立即击中目标,因此只要目标真正构成威胁,联邦调查局特工就必须对目标进行射击。 因此,所有专家都建议使用具有较大存储量的武器。
谈到比较直径为11 mm的子弹和直径为5 mm的子弹具有相同能量的止动效果时,有必要考虑大口径弹药的弹药明显减少。 因此,比较一根直径为11 mm的子弹和两根直径为5 mm的子弹的止动是合理的。 同时,为了确保相同的穿透深度,直径为11 mm的子弹的能量应高于直径为5 mm的两颗子弹的能量,这反过来会使此类武器的发射变得非常复杂。 击败由NIB保护的目标的需求也是支持小口径武器的一种论点。
如果我们谈论 “基于PDW概念的有前途的军用手枪”,然后短时发射两发,就可以实现弹药的组合使用,并具有不同类型的破坏效果。 例如,当一枚子弹以高装甲穿透力制造时,例如5,45x39 mm,5,56X45 mm,5,7X28 mm弹药筒,而第二枚子弹则是平头的。 同时,它们被依次装备在商店中,并且在短短两发射击的主要模式下,两种版本的子弹的积极品质相加。
带有子弹的5,7x28 mm子弹,增加了装甲穿透力和较低的稳定性,而带有子弹的条件5,7x28 mm子弹,带有平头
因此,在向受NIB保护的目标射击时,具有平头的子弹会在没有穿透的情况下对目标造成冲击(如果可能),而NIB元件可能会受到损坏,而装甲穿透力增加的第二颗子弹会穿透NIB和目标失败。 当在不受NIB保护的目标上射击时,平头的子弹会穿透身体到足够的深度并留在体内,从而尽可能地伤害内部器官,第二枚具有增加装甲穿透力的子弹会以稳定度低的子弹的效果击中目标。假定在某些情况下它可以穿透目标而执行。
但是,测试结果驳斥了在同时使用两种类型的子弹射击时可以使用组合变体的假设,该结果表明,同时使用两枚具有增加的装甲穿透力和较低稳定性的子弹将显示出可比或更高的效率。
如果您不考虑既定的定型观念,那么在9-11 mm口径的手枪弹中是否有意义? 是的,如果我们谈论的是民用或警察武器,禁止射击,则必须限制子弹的射程,以防止对未经授权的人员造成意外伤害。 对于民用武器尤其如此,其中可以对储存库的容量设置人为限制,例如最多十发。 鉴于警察和平民在NIB的保护下与敌人会面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因此,如果特定国家/地区的立法允许使用膨胀子弹和零散的子弹,那么它们的作用将会增强。
但是对于 有前途的军队手枪,其中既要确保高制止效果(死亡率)又要命中受NIB保护的目标,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使用小口径弹药并短时连发两次射击。
- 安德烈米特罗法诺夫
- huntersclub.com.ua,thetruthaboutguns.com,shkolazhizni.ru,armoury-online.ru,武器land.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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